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税务行政诉讼的法律特征:
(1)税务行政诉讼以涉税争议为前提;
(2)税务行政诉讼以人民法院为审查主体;
(3)税务行政诉讼以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为客体。
综上所述,选项C不属于税务行政诉讼法律特征。

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1)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选项C)
(2)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选项D)

少计的增值税税额及附加税费=14÷(1+13%)×13%×(1+7%+3%+2%)=1.8(万元)。
多计应纳税所得额,金额为1.8万元。
少计的增值税税额及附加税费=180×13%×(1+7%+3%+2%)=26.21(万元)。
少计应纳税所得额,金额为18.55万元。
【提示】会计上确认营业外支出139.4万元。
捐赠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180万元,视同销售确认成本116万元,税法上确认营业外支出203.4万元。
调整后的会计利润=1350-1.8-26.21=1321.99(万元)。
捐赠扣除限额=1321.99×12%=158.64(万元)。
应纳税调增=203.4-158.64=44.76(万元)。
合计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80(视同销售收入)-116(视同销售成本)-(203.4-139.4)(营业外支出差异)+44.76(捐赠)-26.21=18.55(万元)。
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金额准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不准确。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43×60%=25.8(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5000+180)×5‰=25.9(万元),应按照25.8万元税前扣除,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3-25.8=17.2(万元)。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应为400万元。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5000+180)×30%=1554(万元)。
2026年度发生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计750万元,可全额扣除;2025年度结转广告费、业务宣传费120万元可在2026年度扣除,应纳税调减120万元。
以后年度扣除额0元。
应纳税所得额=367.2-1.8+18.55+600-120=863.95(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63.95×15%-55.08=74.51(万元)。
属于“偶然所得”税目。
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15×20%=3(万元)。
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14.4×10%-210÷10000+0.6×3%=1.44(万元)。
少扣缴个人所得税=3-1.44=1.56(万元)。
合计应确认增值税额及附加税额=23.4÷(1+13%)×13%×(1+7%+3%+2%)=3.01(万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3.0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9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0.19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0.08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0.05

(1)改变用途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
(2)改变用途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
(3)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
(4)改变用途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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