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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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060-1000)÷(1+6%)×6%=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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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时,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进单价÷(1+9%)×9%=90÷(1-5%)×40÷(1+9%)×9%=312.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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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押金,按一般押金处理,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该酒厂2026年1月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0+3000÷1.13+23200÷1.13)×13%=9514.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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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平销返利的销售额为购进货物的金额,返还收入应按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10÷(1+13%)×13%=1.15(万元),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3-1.15=1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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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采取折扣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列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销项税额 =5000× 500× 80%× 13%=2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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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收购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和集体福利的,不视同应税交易,不缴纳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纳增值税=50000×13%-40000×3÷5×9%=4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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