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1)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120×60%=72(万元)。(0.5分)
销售(营业)收入的5‰=4800×5‰=24(万元)。(0.5分)72万元>24万元。
按照24万元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24=96(万元)。(1分)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4800×15%=720(万元)。(1分)
实际发生额=100+80=180(万元)。
实际发生额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无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分)
(4)不允许扣除的利息=100-500×2×6%×10/12=50(万元),(1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1分)
注: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利润总额=4800-2800-400-300-160-60-30+10=1060(万元)。
企业当年可以扣除的捐赠支出限额=1060×12%=127.2(万元)。
上年结转的捐赠支出未超限额,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3万元。(1分)
企业当年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5)-23=2(万元)。(2分)
注:①直接对某山区的捐款,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②缴纳的税收滞纳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③因合同违约支付给其他企业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无须纳税调整。
④上年结转的可准予弥补的捐赠支出23万元,要确定今年可以结转抵扣多少。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作职工福利在会计、税法上均要确认收入,所以这里不存在税会差异。
(6)税前可以扣除的合理工资总额800万元,无须纳税调整。(1分)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800×14%=112(万元),实际职工福利费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无须纳税调整。(1分)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800×2%=1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6=4(万元)。(1分)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800×8%=64(万元),实际发生3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无须纳税调整。(1分)
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工会经费共计应调增应纳所得额4万元。
(7)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2分)
注:自非上市居民企业乙处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
(8)应纳税所得额=1060+96-100+50+2+4-10=1102(万元)。(2分)
2024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102×15%=165.3(万元)。(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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