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本小题15分)2023年1月15日,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以其商场向乙银行设立最高额抵押,担保未来2年内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借款债权,最高债权额1 000万元。双方当日签订书面合同,次日办理抵押登记。双方未约定债权转让和最高额抵押权转让事项。截至2023年8月10日,甲公司先后向乙银行进行了3笔贷款,分别为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8月11日,乙银行将其中第二笔2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双方未约定最高额抵押权转让事项。8月12日上午,甲公司通过网上银行向乙银行偿还第二笔200万元贷款中的10万元本金。当日下午,甲公司收到乙银行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的通知。后丙公司请求甲公司偿还200万元本金及利息未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最高额抵押权,甲公司抗辩:(1)丙公司债权本金只有190万元;(2)丙公司无权行使最高额抵押权。因甲公司向购房人赵某迟延交房3个月,赵某在同一小区租房居住,产生房租2 000元。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甲公司应向赵某支付违约金1 000元。赵某请求甲公司按照实际租金损失增加违约金,甲公司以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赵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赵某收房后装修了3个月,其间,物业公司按照约定和相关规定为全体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物业公司请求赵某支付3个月物业费,赵某以未实际入住为由拒绝。因装修导致下水道无法正常使用,赵某不得不继续租房居住,赵某因此向装修公司主张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乙银行的最高额抵押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

[要求2]

甲公司关于丙公司债权本金只有190万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要求3]

丙公司是否有权行使最高额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要求4]

赵某增加违约金的请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要求5]

赵某拒绝支付物业费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要求6]

赵某可以向装修公司主张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方式?并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注会《经济法》真题(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乙银行的最高额抵押权于2023116日设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要求2]
答案解析:

甲公司的主张成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前已经向让与人履行,受让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仍然向让与人履行,受让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甲公司是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之前已经向乙银行偿还了10万元本金,该清偿发生债务消灭的效果,因此丙公司债权额只有19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丙公司无权行使最高额抵押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在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乙银行转让部分债权,当事人没有约定,因此最高额抵押权没有转让,丙公司不能行使抵押权。

[要求4]
答案解析:

赵某增加违约金的请求能够得到支持。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要求5]
答案解析:

赵某拒绝支付物业费的理由不成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要求6]
答案解析:

赵某可以向装修公司主张的违约责任包括:修理、重作等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的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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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李某系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其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
  • A.李某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 B.李某未履行出资义务
  • C.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李某退伙
  • D.李某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D当选。选项A、B属于除名退伙的情形,不当选。选项C属于协议退伙的情形,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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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国有独资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
  • B.章程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制定
  • C.应当同时设立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 D.董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经理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国有独资公司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选项A不当选。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选项C不当选。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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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担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赵某、钱某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 B.

    赵某和钱某均可以对外代表甲合伙企业

  • C.

    赵某在外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收益应当全部归甲合伙企业所有

  • D.

    赵某对钱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钱某可以不暂停执行该项事务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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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乙、丙、丁设立某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形中,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
  • A.丙将自己财产份额出质
  • B.丁为该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 C.决定戊作为普通合伙人加入该有限合伙企业
  • D.甲向该有限合伙企业出售自己的一套房产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A不当选。有限合伙人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无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B不当选。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选项C当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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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本小题15分)长江公司是一家在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该公司曾于2021111日面向社会公开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20231227日,长江公司新增一笔借款,借款金额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1.2%。长江公司未就相关情况予以披露。

2024年初,为进一步整合行业资信,长江公司拟通过以下两个方案扩大融资规模:一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审计确认,长江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5.1%。其中2022年和2023年盈利状况良好,2021年略有亏损。二是发行新股。长江公司拟发行普通股1 000万股,占长江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认股人需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款。2024210日,经长江公司股东会授权,该公司董事会就股份发行事项进行表决。长江公司共有7名董事,此次董事会会议共计5名董事出席,4人投赞成票,1人投反对票。

2025228日,长江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黄河公司不低于70%的股份。2025529日,长江公司聘请的某证券公司联系长江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某,称黄河公司估值过高,建议终止该项目。王某立即向长江公司董事长汇报。长江公司拟终止该项目。

202565日,在某财经论坛上,王某告知曾某,长江公司可能终止购买黄河公司股份。次日,曾某随即将其持有的长江公司股票全部卖出。2025617日,长江公司作出终止购买黄河公司股份的决定,并于次日发布公告。长江公司发布公告当日收盘价较前一交易日下跌9%

20257月,中国证监会对长江公司内幕交易立案调查。曾某辩称其在卖出股票时内幕信息尚未形成,不构成内幕交易。

王某辩称,其并未明确建议曾某卖出股票,不构成内幕交易。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长江公司负有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属于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要求2]
答案解析:

不符合发行可转债的条件。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应当最近3个会计年度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本题中,长江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5.1%,且2021年亏损,不符合发行可转债的条件。

[要求3]
答案解析:

董事会就股份发行事项所作决议未通过。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在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但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本题中,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5名董事出席,4人投赞成票,未达到全体董事的2/3

[要求4]
答案解析:

构成内幕信息。根据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发行人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要求5]
答案解析:

曾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影响内幕信息形成的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人员,其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初始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本题中,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为2025529日,曾某于202565日卖出股票时内幕信息已经形成。

[要求6]
答案解析:

王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否则就构成了内幕交易。本题中,王某泄露内幕信息并导致他人买卖,属于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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