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制胜好题-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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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甲企业以房产投资、乙企业向丙企业出售房屋,二者均属于转让方,不缴纳契税,选项A、C当选。房屋买卖,由承受方(丙企业)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契税,选项B当选。以房产作投资(入股),视同房屋买卖,参照房屋买卖确定契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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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契税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甲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契税=(10000+2000+5000+1200)×4%=7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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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应缴纳契税=215×1%=2.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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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选项A当选)。(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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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自2024年12月1日起,除保障性住房外,东北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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