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个人从境内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游女士从境内A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50%×20%=1200(元),选项A当选。游女士从境内B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9000×20%=1800(元),选项B当选。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不当选。游女士取得上述所得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1800=3000(元),选项D不当选。

拓展练习



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比照“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率表。2024年孙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75000×(1-20%)×(1-25%)-60000]×20%-16920=16080(元),选项C不当选,选项D当选。

张先生 2024 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0 000×12 + 3 000×12×(1 - 20%)]-60 000 - 960×12 - 2 000×12 - 3 000×12 = 17 280(元)。
张先生 2024 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17 280×3% = 518.4(元)。
年终奖合并计税更有利。
理由:①单独计税:37 000÷12 = 3 083.33(元),适用税率 10%,速算扣除数为 210 元。
张先生 2024 年综合所得及年终奖共计应缴纳税额= 518.4 +(37 000×10% - 210)= 4 008.4(元)。
②合并计税:张先生 2024 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17 280 + 37 000 = 54 280(元)。
张先生 2024 年综合所得及年终奖共计应缴纳税额= 54 280×10% - 2 520 = 2 9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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