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计算张先生 2024 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从税收筹划角度出发,回答张先生对其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与并入综合所得纳税,哪种方式对自己更有利,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张先生 2024 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0 000×12 + 3 000×12×(1 - 20%)]-60 000 - 960×12 - 2 000×12 - 3 000×12 = 17 280(元)。
张先生 2024 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17 280×3% = 518.4(元)。
年终奖合并计税更有利。
理由:①单独计税:37 000÷12 = 3 083.33(元),适用税率 10%,速算扣除数为 210 元。
张先生 2024 年综合所得及年终奖共计应缴纳税额= 518.4 +(37 000×10% - 210)= 4 008.4(元)。
②合并计税:张先生 2024 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17 280 + 37 000 = 54 280(元)。
张先生 2024 年综合所得及年终奖共计应缴纳税额= 54 280×10% - 2 520 = 2 908(元)。

拓展练习


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选项D不当选。

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比照“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率表。2024年孙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75000×(1-20%)×(1-25%)-60000]×20%-16920=16080(元),选项C不当选,选项D当选。

依法加征的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申报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选项A不当选,选项B当选。依法加征的利息,自税款纳税申报期满次日起至补缴税款期限届满之日止按日加收,选项C当选。纳税人在补缴税款期限届满前补缴税款的,利息加收至补缴税款之日,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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