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A企业投资时应确认的股权计税基础是多少?是否存在税会差异?应如何纳税调整?
分析A企业转让股权如何确认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解析
A企业转让股权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
理由: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A企业投资确认的股权计税基础为600万元。
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存在税会差异。
投资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提示】会计按权益法核算,投资时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30%的金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900(3000×30%)
贷:银行存款 600
营业外收入 300
营业外收入300万元在税法上不予确认,形成税会差异300万元,应纳税调减300万元。

拓展练习
选项C,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式为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企业发生下列外部处置资产情形的,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选项E)
(2)用于交际应酬;(选项A)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选项B)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可以适用一次性税前扣除加速折旧政策。
理由:自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计算折旧。
不能适用一次性税前扣除加速折旧政策。
理由:自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计算折旧。
不能适用一次性税前扣除加速折旧政策。
理由: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两种方式,但不包括融资租入、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
连续亏损可以选择不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加速折旧政策,按10年正常计提折旧扣除。
理由:①一般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结转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此时企业加速折旧,将导致亏损增加,且亏损无法在税前弥补,导致企业税款损失;
②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加速折旧政策,而不是必须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加速折旧政策。

企业发生的工资总额500万元为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劳务派遣用工工资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应作为工资薪金,无须调整。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发生80万元,纳税调增1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8%=40(万元),实际发生50万元,纳税调增10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未超过限额,无须调整;
工资及三项经费合计纳税调增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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