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所得税纳税申报代办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72000÷12=6000(元),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210元。年终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年终奖金收入×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数=72000×10%-210=6990(元)。
立即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答疑引导
立即咨询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要判断总量的合理性和利率的合理性;第一个合理性判断:从资本结构角度判别借款总量的合理性,即通过债资比例来判别关联借款总量是否超标(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的比例,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该企业用来计算准许扣除的利息支出的合理借款总量=3500×2=7000(万元)。第二个合理性判断: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合理的利率水平的利息费用=7000×8%=560(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商品的销售收入;商场应确认手机的销售收入=600000×3000÷(3000+200)=562500(元)。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下统称分类所得),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扣除。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针对该笔中奖收入陈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800×30%)×20%=112(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个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其兄弟姐妹、父母、子女、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小张转让房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05010)×20%=6(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住宿费发票只能开具公司抬头才可以税前扣除。

选项B、D,属于个人消费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 active_course_icon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