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某集成电路企业(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24年12月一般计税项目销项税额为400万元,当期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00万元,上月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12万元(上月已经计提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为12万元。
[要求1]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税额的比例是多少?
[要求2]
根据上述资料,请问A公司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为多少?
[要求3]
A公司当期的应纳增值税为多少?
本题来源:第三节 货物劳务税纳税审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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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税额的比例为15%。
[要求2]
答案解析:因此A公司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余额+当期计提-当期调减=12+200×15%-12×15%=40.2(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抵减前增值税应纳税额=400-(200-12)=212(万元)。
抵减后的应纳税额=212-40.2=17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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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选项C,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选项D,金融商品转让,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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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B,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该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计算销项税,所以甲、乙都应计算换出货物的销项税;选项C,甲企业换进实木地板用于职工食堂装修,属于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不得抵扣;选项D,乙企业换进原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增值税应税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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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E
答案解析:
选项A,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选项B,委托加工收回后的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其委托加工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抵扣,不计入产品成本。若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出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产品成本。若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计入产品成本,在计税时允许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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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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