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基本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仅翻译成中文不属于本地化改造)。嵌入式软件产品中的硬件销售额应当从软件销售额中扣减,不得享受即征即退优惠。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168-100)×13%-40×13%=3.64(万元),实际税负=3.64÷68×100%=5.35%,即征即退税额=3.64-(168-100)×3%=1.6(万元)。


选项A,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扣除;选项D,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全额扣除。

(1)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减征30%。
(2)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免税。
(3)将开采的原油对外赠送,要正常缴纳资源税;开采天然气对外销售的,当月要计算缴纳资源税,当月未售的不缴纳。
(4)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20+3)×7000×6%+600×2×6%]×(1-30%)=9732×(1-30%)=6812.4(万元)。
(1)将自采铁原矿直接销售,以及赞助给其他企业,均应缴纳资源税;但洗选加工铁选矿的移送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该企业8月应缴纳铁原矿资源税=(710-10)÷10000×(10000+500)×3%=22.05(万元)。
(2)将加工的铁选矿销售,应缴纳资源税,该企业8月应缴纳铁选矿资源税=495×2%=9.9(万元)。
(3)该企业8月应缴纳铁原矿和铁选矿资源税共计=22.05+9.9=31.95(万元)。
(1)将自采原煤用于职工食堂,视同销售,需要缴纳资源税,且按同类价确定计税依据。(2)将自采原煤用于连续生产选煤,移送时不缴纳资源税;生产的选煤对外销售,按选煤正常缴纳资源税。(3)该企业当月应缴纳资源税=4000÷8×(8+2)×8%+6000×5%=700(万元)。
选项A,纳税人应当在矿产品的开采地或者海盐生产地缴纳资源税;选项B,自用资源税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天;选项D,资源税按月或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跨市提供建筑服务,非清包工,开工日期晚于2016年4月30日,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
在乙市预缴增值税=(2000-500)÷(1+9%)×2%=27.52(万元)。
在乙市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7.52×7%=1.93(万元)。
跨市提供建筑服务,清包工,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式计征增值税。
在丙市预缴增值税=(1000-200)÷(1+3%)×3%=23.3(万元)。
在丙市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23.3×7%=1.63(万元)。
跨市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购置时间晚于2016年4月30日,采用一般计税方式计征增值税。
在丙市,预缴增值税=200÷(1+9%)×3%=5.5(万元)。
在丙市,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5×7%=0.39(万元)。
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420×(1+10%)×13%=60.06(万元)。
购买建筑材料、办公用品等进项税额30万元,上述进项无法划分用途。
为乙市B公司的安装项目采购原木为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100×9%=9(万元)。
分包业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抵扣进项。
业务(1)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1+9%)×9%=165.14(万元),不含税销售额=2000-165.14=1834.86(万元)。
业务(2)增值税税额=(1000-200)÷(1+3%)×3%=23.3(万元),不含税销售额=1000-200-23.3=776.7(万元)。
业务(3)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9%)×9%=16.51(万元),不含税销售额=200-16.51=183.49(万元)。
业务(4),施工设备出租,未配备设备操作人员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于收到预收款当期全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30÷(1+13%)×13%=3.45(万元),不含税销售额=30-3.45=26.55(万元)。
业务(5),房产购入日期早于2016年4月30日,采用简易计税方式计征增值税。
购买价格=48÷4%=1200(万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1400-1200)÷(1+5%)×5%=9.52(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400-1200-9.52=190.48(万元)。
可抵扣进项=9+(30+60.06)×[(1834.86+183.49+26.55)÷(1834.86+183.49+26.55+190.48+776.7)]=70.14(万元)。
业务(1)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1+9%)×9%=165.14(万元)。
业务(2)增值税税额=(1000-200)÷(1+3%)×3%=23.3(万元)。
业务(3)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9%)×9%=16.51(万元)。
业务(4)增值税销项税额=30÷(1+13%)×13%=3.45(万元)。
业务(5)增值税应纳税额=(1400-1200)÷(1+5%)×5%=9.52(万元)。
应纳增值税=165.14+16.51+3.45-70.14-27.52+23.3-23.3-5.5+9.52=91.46(万元)。
选项A,土地增值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选项B,低于国家排放标准50%,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10000000×2÷1000÷1000÷4×12×50%=30(元)。
选项C,在甲地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91.46×7%=6.4(万元)。
选项D,业务(1)对外支付的分包价款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业务(2)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对外支付的分包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选项E,在甲市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在甲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计算,无需抵扣在乙市和丙市已缴纳过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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