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B不当选,没收财产可以独立适用。

拓展练习
选项B不当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甲15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接受赠与纯获利益,该行为有效;选项C不当选,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不可撤销。甲企业向乙学校捐赠100万元用于设立奖学金,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因此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不得任意撤销该合同;选项D不当选,“儿子明年调回本市工作”这一事实将来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因此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非附期限(期限是将来必然会发生的事实)。

选项A不当选,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选项B不当选,在承诺生效前,电子商务经营者与用户中的一方已经实际履行其所负担的主给付义务且相对人予以接受(如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发货行为或用户的付款行为),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履行实际义务并为对方接受的时间;选项C不当选,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采取数据电文方式订立的合同应当以收件人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地点,如果没有营业地的,则以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地点。

选项C当选,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选项B不当选,禁止重复查封,若财物已被其他机关查封,行政机关不得再行查封。

选项C不当选,维修关系属承揽关系。
选项A不当选,连带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选项C不当选,保证份额约定不影响连带责任属性;选项D不当选,债权人可以单独起诉债务人,也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或者同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选项E不当选,所有权保留车辆不得直接处置。
选项A当选,修理厂享有留置权。选项B当选,承揽合同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交付标的物和定作人支付报酬等无先后履行义务,所以承揽人在定作人无故不支付合同价款的时候,有权向定作人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工作成果,所以修理厂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选项C不当选,修理厂对车辆为有权占有,不存在善意、恶意占有。选项D不当选,修理厂行为不属于侵权。选项E不当选,所有权保留条款不适用于修理厂。
运营方张某与实际侵权方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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