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认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甲以举报乙偷税漏税相要挟,迫使乙以市场价将一幅名画出售给自己,该买卖合同可撤销

  • B.

    15周岁的甲独立接受身为富豪的叔叔赠与的价值百万的跑车一辆,该赠与行为无效

  • C.

    甲企业向乙学校捐赠100万元,约定用于设立奖学金,该赠与合同可以被撤销

  • D.

    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若甲方子明年调回本市工作,本合同自动生效”,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最后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不当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甲15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接受赠与纯获利益,该行为有效;选项C不当选,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不可撤销。甲企业向乙学校捐赠100万元用于设立奖学金,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因此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不得任意撤销该合同;选项D不当选,“儿子明年调回本市工作”这一事实将来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因此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非附期限(期限是将来必然会发生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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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D当选,权益保护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充分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且非依法律程序不得限制和剥夺的原则。体现在(1)民事主体在法定范围内,可依自己的意志行使其民事权利,以实现一定的利益,满足其物质和精神需要;(2)任何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均可依法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由司法机关给予最终的保护;(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侵占、限制、剥夺他人的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也不得干涉他人正常行使民事权利及正常维护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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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下列对具体行政行为类型的认定中,正确的是(  )。

  • A.

    市场监管局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家处以罚款,属于行政强制

  • B.

    民政局向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属于行政给付

  • C.

    自然资源局批准某公司的建设用地申请,属于行政裁决

  • D.

    环保局责令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属于行政处罚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不当选,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非行政强制;选项C不当选,自然资源局批准建设用地申请属于行政许可,而非行政裁决;选项D不当选,环保局责令限期治理属于行政命令,而非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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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甲动物园的东北虎展区采用双层防护网设计,因外层电网年久失修漏电,导致老虎受惊撞破内层钢化玻璃逃出,咬伤游客乙。监控显示事发前三个月已有游客多次投诉电网异常,但园方未及时检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动物园可主张已设置双层防护网尽到管理职责,免除全部责任

  • B.

    乙可要求动物园承担侵权责任,但需自行举证园方存在过错

  • C.

    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但可证明乙存在重大过失减轻责任

  • D.

    因老虎自主逃出,动物园仅需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B不当选,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选项D不当选,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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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公司、股东的行为中,可以作为公司人格混同认定依据的有(  )。

  • A.

    母子公司之间或者子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 B.

    解散公司,再以原公司场所、设备、人员及相同或者相似的经营目的另设公司,逃避原公司债务的

  • C.

    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

  • D.

    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

  • E.

    母子公司或者子公司之间进行交易,收益归一方,损失却由另一方承担的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下列情形,有可能构成人格混同:(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2)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选项D);(3)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选项C);(4)股东自身收益与公司盈利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利益不清的;(5)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的;(6)人格混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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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 A.

    因重大误解签订购销合同

  • B.

    开发商隐瞒房屋抵押事实签订的购房协议

  • C.

    利用赌徒急需资金心理压价收购车辆

  • D.

    婚姻登记前隐瞒重大疾病缔结婚姻

  • E.

    附解除条件的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约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E不当选,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自动失效(《民法典》第158条),属于效力终止而非可撤销行为,且到期未续约属于合同正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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