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认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甲以举报乙偷税漏税相要挟,迫使乙以市场价将一幅名画出售给自己,该买卖合同可撤销

  • B.

    15周岁的甲独立接受身为富豪的叔叔赠与的价值百万的跑车一辆,该赠与行为无效

  • C.

    甲企业向乙学校捐赠100万元,约定用于设立奖学金,该赠与合同可以被撤销

  • D.

    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若甲方子明年调回本市工作,本合同自动生效”,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最后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不当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甲15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接受赠与纯获利益,该行为有效;选项C不当选,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不可撤销。甲企业向乙学校捐赠100万元用于设立奖学金,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因此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不得任意撤销该合同;选项D不当选,“儿子明年调回本市工作”这一事实将来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因此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非附期限(期限是将来必然会发生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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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对具体行政行为类型的认定中,正确的是(  )。

  • A.

    市场监管局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家处以罚款,属于行政强制

  • B.

    民政局向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属于行政给付

  • C.

    自然资源局批准某公司的建设用地申请,属于行政裁决

  • D.

    环保局责令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属于行政处罚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不当选,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非行政强制;选项C不当选,自然资源局批准建设用地申请属于行政许可,而非行政裁决;选项D不当选,环保局责令限期治理属于行政命令,而非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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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物权变动中,以物权公示作为生效要件的是(  )。

  • A.

    甲将自己的现在以及将来的设备设定抵押

  • B.

    乙建造一所房屋

  • C.

    丙在自己的房屋上为丁设定居住权

  • D.

    戊租用己的电脑,后直接向己购买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物权公示原则为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选项A不当选,动产抵押合同,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选项B不当选,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选项D不当选,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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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标的物单证的,不影响风险转移至买受人

  • B.

    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自违反约定时承担风险

  • C.

    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风险即转移

  • D.

    试用买卖中,试用期间标的物毁损风险自交付时转移

  • E.

    在途货物买卖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但出卖人隐瞒已毁损事实的除外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

选项C不当选,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选项D不当选,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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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有关债的消灭及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债权债务混同后一概消灭

  • B.

    提存费用原则上由债权人承担

  • C.

    代物清偿协议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导致原债务消灭

  • D.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 E.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意思表示到达债务人时生效

答案解析
答案: B,D,E
答案解析:

选项A不当选,混同原则上导致债的消灭,但若涉及第三人利益(如第三人已对债权设定质押),则债权债务不消灭;选项C不当选,代物清偿需以实际履行为生效要件,仅达成协议不直接消灭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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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当事人可约定风险转移时间。本案约定“发货即转移风险”,故8月12日发货时风险转移至A公司。选项B不当选,买方可拒收或接收多交货物。选项C当选,在B公司未完成交货义务前,A公司有权拒绝其提前付款要求。选项D不当选,监护仪为标准化工业产品,属种类物而非特定物。选项E不当选,未约定履行地时,交付标的物义务履行地为卖方所在地,但本案约定“运送至A公司”,履行地应为买方所在地。

[要求2]
答案解析:

选项A不当选,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准(《民法典》第224条),发货不等于交付完成;选项B当选,8月20日货物运抵完成现实交付,所有权转移;选项C当选,运输期间通过承运人占有,构成间接占有;选项D不当选,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为实际交付时;选项E当选,交付前所有权仍属B公司。

[要求3]
答案解析:

选项B不当选,合同未约定,无法主张违约金。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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