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5年8月1日,A医疗设备公司与B电子科技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采购2000台X-200型医用监护仪,单价3800元。合同约定:A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B公司应于收到定金后15日内发货,并运送至A公司,待A公司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货物毁损风险自交付运输时转移;货款债权不得转让。8月5日,A公司支付定金25万元。8月12日,B公司发货时误多发100台X-300型监护仪(单价3500元)。8月15日,B公司将76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C公司用于抵债,并通知A公司。8月20日运输公司将货物运抵,A公司验收发现200台X-200型存在故障。C公司于8月25日要求A公司付款遭拒,引发纠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关于本案合同性质及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

    监护仪毁损风险自8月12日发货时转移

  • B、

    A公司对多发的100台X-300型应拒收

  • C、

    B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付款,A公司可主张后履行抗辩权

  • D、

    合同标的物为特定物

  • E、

    履行地点为B公司仓库

[要求2]

关于X-200型监护仪物权变动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

    8月12日发货时B公司丧失所有权

  • B、

    8月20日A公司取得所有权

  • C、

    运输期间B公司构成间接占有

  • D、

    8月12日起所有权即转移

  • E、

    B公司在运输期间仍为所有权人

[要求3]

200台故障监护仪,A公司可采取的措施包括(  )

  • A、

    要求部分解除合同

  • B、

    主张违约金

  • C、

    要求按照故障监护仪双倍返还定金

  • D、

    拒绝接收故障设备

  • E、

    要求更换合格产品

[要求4]

关于“货款债权不得转让”条款的效力,正确的有(  )

  • A、

    C公司无论是否知情均取得债权

  • B、

    C公司知情,A公司可拒绝履行

  • C、

    A公司对善意C公司不得抗辩

  • D、

    该约定导致转让行为绝对无效

  • E、

    C公司善意时转让有效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最后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A,C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当事人可约定风险转移时间。本案约定“发货即转移风险”,故8月12日发货时风险转移至A公司。选项B不当选,买方可拒收或接收多交货物。选项C当选,在B公司未完成交货义务前,A公司有权拒绝其提前付款要求。选项D不当选,监护仪为标准化工业产品,属种类物而非特定物。选项E不当选,未约定履行地时,交付标的物义务履行地为卖方所在地,但本案约定“运送至A公司”,履行地应为买方所在地。

[要求2]
答案: B,C,E
答案解析:

选项A不当选,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准(《民法典》第224条),发货不等于交付完成;选项B当选,8月20日货物运抵完成现实交付,所有权转移;选项C当选,运输期间通过承运人占有,构成间接占有;选项D不当选,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为实际交付时;选项E当选,交付前所有权仍属B公司。

[要求3]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

选项B不当选,合同未约定,无法主张违约金。

[要求4]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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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不当选,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选项C不当选,甲应当向实际占有人戊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选项D不当选,丙丁之间买卖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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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当选,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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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债权人乙公司申请甲公司破产,被人民法院受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甲公司持股15%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 B.

    债权人丙公司申请和解

  • C.

    债权人丁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对债务人的清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

  • D.

    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甲公司的保全措施终止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1/10以上出资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可以提出重整申请;选项B不当选,仅债务人可提出和解;选项C不当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提出的个别清偿诉讼不予受理;选项D不当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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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公司、股东的行为中,可以作为公司人格混同认定依据的有(  )。

  • A.

    母子公司之间或者子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 B.

    解散公司,再以原公司场所、设备、人员及相同或者相似的经营目的另设公司,逃避原公司债务的

  • C.

    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

  • D.

    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

  • E.

    母子公司或者子公司之间进行交易,收益归一方,损失却由另一方承担的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下列情形,有可能构成人格混同:(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2)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选项D);(3)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选项C);(4)股东自身收益与公司盈利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利益不清的;(5)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的;(6)人格混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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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情形中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

  • A.

    共同实施欺诈行为损害他人利益

  • B.

    两名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按份保证合同

  • C.

    电商平台明知商家售假未采取必要措施

  • D.

    高空抛物无法查明具体行为人

  • E.

    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对外负债未清算

答案解析
答案: A,C,E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选项B不当选,合同中已约定“按份保证”,则保证人只需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选项C当选,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选项D不当选,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选项E当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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