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不当选,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一次性存入公安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选项C不当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选项D不当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拓展练习
选项A不当选,订立遗嘱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选项B、C不当选,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属于事实行为;选项D当选,准法律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民法效果的表意行为,包括意思通知(即行为人内心意愿的告知,如要约拒绝、履行催告)、观念通知(即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告知,如承诺迟到通知、债权让与通知)和情感表示(即行为人感情的表达,如被继承人对继承人的宽恕)三种类型。

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典型的外部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裁量行政行为、单方行政行为、损益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

选项C不当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诉讼时,可一并提出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选项D不当选,调解行为不属于受案范围;选项E不当选,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选项B、C、D、E当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选项A当选,记载于股东名册即取得股东资格;选项B当选,其他股东同等条件有优先购买权;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选项E当选,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选项B不当选,非货币出资应评估作价,不得显著高于评估价。
陈某未缴纳出资为250万元,林某出资不实(100-80=20万元),陈某作为发起人应对其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故陈某应在270万元(250+20=27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林某两次缴纳出资共计230万元,林某出资不实(出资不实20万元,未缴纳出资50万元),林某作为发起人应对其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故林某应在7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黄某未缴纳出资为250万元,林某出资不实(20万元),黄某作为发起人应对其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故黄某应在270万元(250+20=27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郑某在250万元的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本案例中,由于债权人张某的债权只有200万元,所以陈某、黄某、郑某对其最高承担200万元,林某最高承担70万元。
股东以知情权(选项A)、利润分配请求权(选项B)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选项C),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选项D)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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