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无代理权但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选项D);(2)须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表征(选项B);(3)相对人须为善意,即无过失地不知行为人无代理权(选项C);(4)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拓展练习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下列亲属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1)配偶;(2)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3)父母;(4)兄弟姐妹及其晚辈直系血亲(选项B、C);(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选项A)。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选项A当选,记载于股东名册即取得股东资格;选项B当选,其他股东同等条件有优先购买权;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选项E当选,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选项B不当选,非货币出资应评估作价,不得显著高于评估价。
陈某未缴纳出资为250万元,林某出资不实(100-80=20万元),陈某作为发起人应对其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故陈某应在270万元(250+20=27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林某两次缴纳出资共计230万元,林某出资不实(出资不实20万元,未缴纳出资50万元),林某作为发起人应对其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故林某应在7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黄某未缴纳出资为250万元,林某出资不实(20万元),黄某作为发起人应对其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故黄某应在270万元(250+20=27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郑某在250万元的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本案例中,由于债权人张某的债权只有200万元,所以陈某、黄某、郑某对其最高承担200万元,林某最高承担70万元。
股东以知情权(选项A)、利润分配请求权(选项B)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选项C),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选项D)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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