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无代理权但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选项D);(2)须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表征(选项B);(3)相对人须为善意,即无过失地不知行为人无代理权(选项C);(4)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拓展练习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选项A不当选,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无需办理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选项B不当选,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无需办理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选项C不当选,餐厅本身需办理营业执照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其线上外卖业务是线下经营活动的延伸,并非以个人身份开展的新型线上经营。其登记义务源于其餐饮经营行为本身,而非源于“从事电子商务”这一销售渠道。

选项B当选,规定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当事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对当事人作出具有实质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为被告。

选项B不当选,加处罚款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选项D不当选,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吊销许可证(非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选项A当选,记载于股东名册即取得股东资格;选项B当选,其他股东同等条件有优先购买权;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选项E当选,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选项B不当选,非货币出资应评估作价,不得显著高于评估价。
陈某未缴纳出资为250万元,林某出资不实(100-80=20万元),陈某作为发起人应对其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故陈某应在270万元(250+20=27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林某两次缴纳出资共计230万元,林某出资不实(出资不实20万元,未缴纳出资50万元),林某作为发起人应对其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故林某应在7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黄某未缴纳出资为250万元,林某出资不实(20万元),黄某作为发起人应对其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故黄某应在270万元(250+20=27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郑某在250万元的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本案例中,由于债权人张某的债权只有200万元,所以陈某、黄某、郑某对其最高承担200万元,林某最高承担70万元。
股东以知情权(选项A)、利润分配请求权(选项B)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选项C),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选项D)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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