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税法(Ⅱ)》最后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因此甲某应缴纳契税=60×4%×50%=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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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企业从A企业借款3000万元,期限6个月,不足一年,需要按债资比的公式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实际支付的关联方利息=3000×6%÷2=90(万元);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3000×6)÷(300×12)=5,全年都进行了权益投资,所以计算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要乘以12计算,借款半年,计算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要乘以6计算;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90×(1-2÷5)=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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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是(  )。
  • A.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非居民企业
  • B.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
  • C.国有邮政企业
  • D.上年度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C、D,不适用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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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个人独资企业员工每月从该企业取得的劳动所得
  • B.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后取得的退休金
  • C.退休后的再任职收入
  • D.转让限售股的所得
  • E.自任职的上市公司取得股票增值权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A,C,E
答案解析:选项A当选,个人独资企业员工为本企业劳动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选项C当选,退休后的再任职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选项E当选,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选项B不当选,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后取得的退休金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不当选,转让限售股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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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某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人数70人,资产总额90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23年度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主营业务收入2100万元,转让先进技术使用权(其拥有6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收入1000万元(发生相关的成本及相关税费40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处置固定资产取得收入200万元。

(2)发生与收入配比的成本共计1541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500万元(其中广告费455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0万元,新产品研发费用16万元),财务费用50万元。

(4)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税金及附加30万元。

(5)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60万元)。

(6)3月份购进一台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0万元,增值税7.8万元,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折旧年限10年。环保设备的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已经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企业在税法上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7)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合理实发工资总额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7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45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30万元。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已经计入相应的费用中。

(注:除技术转让所得优惠外,不得同时享受优惠叠加;企业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可作为广告费支出扣除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2100+1000=3100(万元),处置固定资产收入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不作为广告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广告费支出扣除限额=3100×15%=465(万元)>广告费实际支出455万元,可以据实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要求2]
答案解析: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20×60%=12(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3100×0.5%=15.5(万元)>12万元,所以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12万元,应纳税调整=20-12=8(万元)。

新产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6×100%=16(万元),应纳税调整-16万元。

业务招待费和新产品研发费用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合计=8-16=-8(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00×2%=6(万元)。

实际拨缴工会经费7万元,应纳税调整=7-6=1(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300×8%=2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30万元,应纳税调整=30-24=6(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300×14%=42(万元)。

职工福利费实际支出45万元,应纳税调整=45-42=3(万元)。

三项经费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合计=1+6+3=10(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B,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选项E,一个纳税年度内,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1000-400=600(万元)。

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税调减=500+(600-500)×50%=55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利润总额=2100+1000+200-1541-500-400-50-30-100=679(万元)。

可以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679×12%=81.48(万元)。

公益性捐赠实际支出6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不用纳税调整。

[要求6]
答案解析: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当年购置专用设备在会计上的折旧额=60÷10÷12×9=4.5(万元),纳税调减=60-4.5=55.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679-8+10-550-55.5=75.5(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75.5-50)×25%×20%+50×25%-60×10%=7.78(万元)。

【提示】技术转让所得按照25%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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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0000-500)×5+3000×5]×50%=81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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