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2024年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0×50%×35%-6.55=28.45(万元);2025年3月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20-100)×20%=44(万元)。所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28.45+44=72.45(万元)。

拓展练习
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选项A、C,企业在筹办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选项B,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选项D,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选项A,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B、D,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和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C,居民个人通过深港通沪港通取得股息红利(包括H股),按照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选项A,购售电合同按照买卖合同缴纳印花税。选项B、C,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司法文书、仲裁文书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因此选项D无需计算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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