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满足法定条件。下列情形中,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是(  )。
  • A.

    张某在某企业工作8个月,因企业经营调整被裁员(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离职后已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积极求职

  • B.

    李某在某公司工作3年,因个人职业规划调整主动提交辞职申请(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离职后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需求

  • C.

    王某在某工厂工作2年,工厂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导致王某失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离职后未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 D.

    赵某在某事业单位工作1年6个月,因事业单位改革被解聘(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离职后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持续寻找工作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登记与求职条件: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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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行政强制法》及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限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措施设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法律仅能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 B.

    行政法规在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时,可设定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

  • C.

    地方性法规在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时,可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 D.

    部门规章可根据税务行政管理实际需要,设定警告类的行政强制措施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法律可以设定所有的行政强制措施,并非仅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选项B,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可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选项D,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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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B,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月1日仅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乙对房屋并未间接占有。

选项C,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选项D,5月3日甲取得居住权,乙并未实际占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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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2024年某有限责任公司拟聘任新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及“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相关规定,下列候选人中,不能担任该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是(  )。

  • A.

    甲,20周岁,精神状态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任何违法违规及负债记录

  • B.

    乙,2017年因贪污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20年刑满释放,现拟应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 C.

    丙,2021年担任某科技公司经理期间,该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清算于2021年12月完结,丙对破产无个人责任,现拟应聘公司监事

  • D.

    丁,2022年因个人投资失败拖欠某银行50万元贷款(数额较大),2023年10月已全额清偿,现拟应聘公司总经理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违法违规及负债记录,完全符合担任公司董监高的主体资格要求,不违反任何禁止性规定,故可担任。

选项B不能担任:因贪污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乙2020年刑满释放,截至拟应聘时仅4年,未超过“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禁止期限,因此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选项C可担任:丙对科技公司破产“无个人责任”,且清算于2021年12月完结,截至拟应聘时(2024年)已逾3年。

选项D可担任:丁虽曾拖欠大额债务,但已于2023年10月全额清偿,不存在“到期未清偿”及“失信被执行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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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有关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法院不得主动收集证据
  • B.原告请求行政赔偿的,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 C.原告对被诉行政行为的违法性负有举证责任
  • D.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
  • E.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被告不得向原告收集证据
答案解析
答案: B,D,E
答案解析:选项A,特定情况下,法院有权主动调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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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主营化工产品生产,2025年经营中发生以下与代理相关的合同行为:(1)甲公司业务员王某(负责销售,无采购授权),擅自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2)甲公司16岁实习生赵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部门经理默许(未出具书面授权)下,以甲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税务咨询服务合同》(3)甲公司前员工李某(未收回授权委托书),持原授权书以甲公司名义与丁公司签订设备维修合同,丁公司不知授权到期。(4)甲公司委托代理人张某(仅授权处理存货销售),擅自以甲公司名义与戊公司签订生产设备转让合同。(5)王某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后10日,甲公司知晓该合同,书面通知乙公司认可王某的代理行为。根据《民法典》及税收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上述合同效力及代理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

    1)中王某的代理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原材料采购合同在甲公司追认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 B.

    2)中赵某的行为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税务咨询服务合同》直接无效

  • C.

    3)中李某的代理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设备维修合同》直接有效,甲公司需履行合同义务

  • D.

    4)中张某的行为属于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生产设备转让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 E.

    5)中甲公司对《原材料采购合同》的追认,自书面通知到达乙公司时生效,合同自追认时起有效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选项B错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赵某(16岁)签订《税务咨询服务合同》,超出其“年龄、智力对应的行为能力范围”,该合同应属于“效力待定”(需甲公司追认),而非“直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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