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关于田某出售股权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关于2024年9月召开新股东会议,下列符合规定的有( )。
债权人王某请求施某、齐某、田某、水升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为了偿还债务,公司作出决议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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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在清偿完债务之前不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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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公司法定公积金已有50万元,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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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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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优先使用资本公积金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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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聘请事务所审计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选项B正确,选项C、D、E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题中,水升公司一直未作表示,仅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能视为不同意出售。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选项A错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B正确。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C错误。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选项D错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选项E正确。
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例中,水升公司出资的专利权评估作价为50万元,低于认缴的80万元,水升公司应当补足30万元,且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例中,齐某和田某作为设立时的股东,应对水升公司出资不足的3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施某不是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对此不承担责任。
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本案例中,股权受让人施某承担缴纳出资60万元的义务,转让人田某对受让人施某未按期缴纳的出资责任承担补充责任(60万元)。综上所述,田某最高承担90万元,即60万元的补充责任和30万元的连带责任。

拓展练习
选项A,准法律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民法效果的表意行为,包括意思通知(即行为人内心意愿的告知,如要约拒绝、履行催告)、观念通知(即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告知,如承诺迟到通知、债权让与通知)和情感表示(即行为人感情的表达,如被继承人对继承人的宽恕)。
选项B,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旨在按照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相应民法效果的表意行为,如订立合同、立遗嘱。
选项C、D,非表意行为,即事实行为,是指无须表示内心意思即依法发生民法效果的行为,如建造房屋、创作作品、拾得遗失物、先占、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而设立,选项A错误。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选项D错误。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选项B错误。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选项C正确。

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包括:
(1)保证人或者提供物的担保的第三人;
(2)担保财产的受让人、用益物权人、合法占有人;
(3)担保财产上的后顺位担保权人;
(4)对债务人的财产享有合法权益且该权益将因财产被强制执行而丧失的第三人;
(5)债务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
(6)债务人为自然人的,其近亲属;
(7)其他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

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选项A错误。
合同中约定“乙公司负责将电子血压计运送至甲公司”,因此合同履行地为甲公司住所地,选项B正确。
种类物之债,是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种类物是具有共同特征和同样经济意义并可以用度量衡计算的可替代之物,选项C正确。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题目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待货物验收合格入库后支付货款。这表明履行顺序有先后,乙公司应先履行交付货物并确保货物合格的义务,甲公司在验收合格后,后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因此,乙公司发货时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此时货物尚未运抵甲公司,更未完成验收合格入库,甲公司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选项D正确。
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交付地点,那么在到达交付地点之前,风险由出卖人乙公司承担,选项E错误。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5月26日电子血压计运抵甲公司时,完成交付即所有权转移,选项A、C错误,选项D正确。直接占有是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间接占有是基于一定法律关系而对直接占有其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的占有,选项B正确,选项E错误。
当事人一方已经部分履行合同,对方接受并主张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比例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方主张按照合同整体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部分未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除外,选项A错误。
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因此不能请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选项B错误。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选项C正确。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针对100台电子血压计来说,因为存在质量瑕疵,所以不能实现100台血压计的合同目的,甲公司对此有权拒绝受领,选项D正确。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因此甲公司只能就这100台解除合同,不能解除全部的买卖合同,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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