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关于逮捕、取保候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取保候审分别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行

  • B.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并交纳保证金

  • C.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逮捕

  • D.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先行监视居住

本题来源:真题卷(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选项A错误。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选项B错误。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选项C正确。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未规定“应先行监视居住”,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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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已解散但未清算,债权人乙以甲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甲公司在法定异议期内证明其公司资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对此,法院应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

  • A.

    不予受理乙的破产清算申请

  • B.

    告知乙若改为申请破产重整则予以受理

  • C.

    告知乙若改为申请破产和解则予以受理

  • D.

    受理乙的破产清算申请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破产原因是判断破产申请能否成立、法院能否受理破产申请的依据。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破产原因有两个并列的标准: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在合理期限内清算完毕,且未清偿债务的情形下,债权人以债务人未能清偿债务为由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法院应予受理。但债务人在法定异议期限内举证证明其未出现破产原因的除外。本题中,公司在法定异议期内证明其公司资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即举证证明未出现破产原因,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

债务人向法院申请重整的情形包括:

(1)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

(2)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本题中,甲公司不具备破产原因,也不存在“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整原因,选项B错误。和解的目的是为债务人提供避免破产清算的机会,因此和解的前提是债务人已经具备破产原因。本题中,甲公司不是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和解前提,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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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法院移送案件的做法中,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  )。
  • A.

    原告先后向两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两个法院协商后,先立案法院将案件移送给后立案法院管辖

  • B.

    法院受理继承案件后,发现被继承人住所地和主要遗产不在本法院管辖区域内,将条件移送给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 C.

    房屋产权纠纷案件的原告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给被告所在地法院

  • D.

    原告因港口作业纠纷向港口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向法院提出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所在地法院将案件移送给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如果原告同时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则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选项A错误。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无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选项B中,受理案件的法院无管辖权,应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选项B正确。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选项C中,房屋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不需要移送,选项C错误。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选项D中,港口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不需要移送,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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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通常,民事主体所承担的民事责任与其过错程度相当。仅在特殊情况下,即使没有过错,也可能需依法合理分担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6条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原则,是法律基于公平考量在行为人(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强制进行了损失分摊,其目的不在于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而在于实现分配正义,体现公平理念,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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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选项A,先占只适用动产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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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选项A错误。

合同中约定“乙公司负责将电子血压计运送至甲公司”,因此合同履行地为甲公司住所地,选项B正确。

种类物之债,是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种类物是具有共同特征和同样经济意义并可以用度量衡计算的可替代之物,选项C正确。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题目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待货物验收合格入库后支付货款。这表明履行顺序有先后,乙公司应先履行交付货物并确保货物合格的义务,甲公司在验收合格后,后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因此,乙公司发货时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此时货物尚未运抵甲公司,更未完成验收合格入库,甲公司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选项D正确。

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交付地点,那么在到达交付地点之前,风险由出卖人乙公司承担,选项E错误。

[要求2]
答案解析: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5月26日电子血压计运抵甲公司时,完成交付即所有权转移,选项A、C错误,选项D正确。直接占有是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间接占有是基于一定法律关系而对直接占有其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的占有,选项B正确,选项E错误。

[要求3]
答案解析:

当事人一方已经部分履行合同,对方接受并主张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比例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方主张按照合同整体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部分未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除外,选项A错误。

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因此不能请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选项B错误。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选项C正确。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针对100台电子血压计来说,因为存在质量瑕疵,所以不能实现100台血压计的合同目的,甲公司对此有权拒绝受领,选项D正确。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因此甲公司只能就这100台解除合同,不能解除全部的买卖合同,选项E错误。

[要求4]
答案解析: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乙公司的货款债权是金钱债权,且债权转让事项已经通知债务人甲公司。故无论丙公司是否善意,甲公司均不能以禁止转让为由,拒绝向丙公司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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