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根据债的双方主体人数,可以将债分为单数主体之债和复数主体之债。
选项B,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发生是因不同法律关系的偶然竞合所致,并非法律所规定,各债务人之间亦不可能存在约定。
选项C,因种类物可以相互替代故种类物之债通常不发生给付不能,除非该种类物全部灭失。
选项D,金钱债务均可以直接强制履行;非金钱债务也可以直接强制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拓展练习
选项A,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行政处罚属于行政纠纷。
选项B,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利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选项C,对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属于行政征收。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A错误。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不得少于1人,选项C错误。合伙企业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行,选项D错误。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尚未完全生效民事法律行为,亦称“待生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存在法定或者约定的特别生效要件,而该特别生效要件尚未成就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
(1)尚未满足法定特别生效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办理批准等手续方能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
(2)尚未满足约定特别生效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如附停止条件或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停止条件尚未成就或所附期限尚未届至(选项A)。尚未完全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若其法定或者约定的特别生效要件确定的不能成就,则其即转化为“确定不生效民事法律行为”。前者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办理批准等手续方能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终未获批准(选项D);后者如附停止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停止条件确定不能成就(选项C)。选项B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选项E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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