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资格: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章程对持股比例有较低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表述错误。

拓展练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无论是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均采用实缴资本制,选项A不当选;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设立时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B不当选;发起人的人数为1人以上200人以下,选项C不当选。

乙公司已经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甲公司违反约定没有收取,因此,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甲公司承担。选项B当选。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或视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选项B当选);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选项C当选);(2)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转租合同在乙与丙之间发生效力,而非约束甲与丙,根据合同相对性,甲无权解除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也无权直接向丙收取租金(选项B当选)。

钱某对赵某的房屋抵押权2024年7月9日设立。(0.5分)根据规定,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1.5分,未答出“登记”不得分)
钱某不能直接取得所有权。(0.5分)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1.5分,答出“流押条款”得分)
钱某请求确认赵某的转让行为不发生转移效力,人民法院不予支持。(0.5分)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财产但是未将约定登记,抵押人违反约定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财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不发生物权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抵押权人有证据证明受让人知道的除外。(1.5分,答出“善意”或者“不知道”得分)本题中,受让人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因此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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