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年注会《税法》第二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甲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300+200-50=450(万元)<甲企业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总额=300+200=500(万元),权益投资为500万元。关联债资比=(4000×6)∶(500×12)=4,甲企业2024年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4000×6%÷12×6)×(1-2÷4)=60(万元)。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项A当选。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员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选项B不当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建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选项C不当选。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选项D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B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3000元抵用券不属于客户偶然所得,无需扣缴个税。每位普通客户仅需就购物卡扣缴个人所得税=2000×20%=400(元),选项A不当选。每位黄金客户扣缴个人所得税=(2000+5000)×20%=1400(元),选项B当选。将自产智能手环赠与客户,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将外购的电饭煲赠送职工,属于将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不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需要将已抵扣的电饭煲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选项C不当选。将智能手环、电饭煲移送客户、员工,因资产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企业所得税上应视同销售按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选项D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不构成在我国的纳税义务,应仅在新加坡征税:
①收款人在任何12个月中在我国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0.5分)
②该项报酬由并非我国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0.5分)
③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我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0.5分)
[要求2]
答案解析:
应缴纳的增值税=424÷(1+6%)×6%=24(万元)(1分)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24÷(1+6%)×30%×25%=30(万元)(1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有权征税。(0.5分)
理由: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S公司派遣甲、乙员工在境内提供劳务超过183天,构成常设机构。新加坡企业派其雇员在中国已构成常设机构的服务项目中工作,这些人员不论其在中国工作时间长短,也不论其工资薪金在何处支付,都应认为其在中国的常设机构工作期间的所得是由常设机构负担。因此,我国有权征税。(0.5分)
甲员工2023年7月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31÷31)-5000]×30%-4410=9090(元)(0.5分)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