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年注会《经济法》第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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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是(  )。

  • A.

    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 B.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 C.

    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 D.

    健全法治保障体系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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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B不当选,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存在上述情形的,由转让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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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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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债务中,属于共益债务的是(  )。

  • A.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 B.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 C.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 D.

    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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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5年1月1日,为支付工程款项,A公司在票据业务系统中进行了出票信息登记,记载电子商业汇票金额为300万元,2025年6月1日到期,收款人为B公司。甲公司依据其与A公司的委托付款合同,在票据业务系统中进行了承兑,B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在票据业务系统完成收票。

2月1日,B公司将该电子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支付买卖合同价款,后因C公司向B公司出售的合同项下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

3月1日,C公司为支付广告费,将该电子商业汇票背书给D公司。D公司负责人知悉B、C公司之间合同纠纷的详情,对该汇票产生疑虑,遂要求C公司的关联企业E公司与D公司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约定,E公司就C公司对D公司承担的票据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E公司未在票据业务系统中对该汇票作保证信息登记。

5月1日,为向F小学进行捐赠,D公司将该电子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F小学。

6月1日,票据业务系统自动向甲公司发起提示付款申请,甲公司应答后拒绝付款,并在系统中登记拒绝付款理由为“本公司与A公司委托付款协议已解除,不承担付款责任”。

F小学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对B、D公司追索。B公司以C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拒绝向F小学承担票据责任。D公司向F小学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B、E公司追索。B公司仍以C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E公司亦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甲公司的拒付理由不成立(0.5分)。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本题中,甲公司已经承兑汇票,是主债务人,不能以其与A公司之间的委托付款协议解除为由,对持票人拒绝付款(或答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2分)

[要求2]
答案解析:

B公司拒绝F小学追索的理由成立(0.5分)。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因此,票据债务人可以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本题中,F小学无偿取得票据,B公司可以以C公司违反买卖合同约定为由对其抗辩(2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B公司拒绝D公司追索的理由成立(0.5分)。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本题中,D公司知道B、C公司之间的纠纷,所以B公司可以对抗C公司的事由对抗D公司(2分)

[要求4]
答案解析:

D公司不能要求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0.5分)。根据规定,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包括未在中国票据业务系统中登记保证人信息),不属于票据保证。因此D公司不能要求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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