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事项应当经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注:全部与财务事项相关):(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选项B当选);(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选项C当选);(3)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选项A不当选);(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选项D当选);(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一般解释,应当按照字面含义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基于诚信原则和有关格式条款的特殊解释方法,应该采取如下解释方案:经营者变更服务提供地点的,如果给消费者带来显著不便或者明显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消费者有权以经营者违约为由解除合同;选项C不当选,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本题中,健身会所履行了提示义务,甲亦确认后签字;选项D不当选,经营者“仅以未实际重复使用为由”主张其预先拟定且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不是格式条款的,不应予以支持。

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产及权益,属于经营性国有资产。各级政府监管的、由各部门各单位直接支配的国有资产,属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资源形态存在并能带来一定经济价值的国有资源,如国家所有的土地、矿藏、森林、水流等,属于资源性国有资产。

选项A不当选,受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B、D当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选项C当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包括:(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选项B当选;(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选项C当选;(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选项D当选;(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应当进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形包括:(1)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3)合并、分立、破产、解散;(4)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5)产权转让;(6)资产转让、置换;(7)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8)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9)资产涉讼;(10)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11)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12)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可以不进行国有资产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