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包括:(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选项B当选;(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选项C当选;(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选项D当选;(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合伙人甲在某普通合伙企业中有财产份额15万元,该合伙企业每年向甲分配利润。现甲无力偿还其因个人原因对合伙企业以外的乙负担的20万元债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我国《反垄断法》效仿欧盟模式,对垄断协议采取的违法性认定模式是( )。
我国《反垄断法》效仿欧盟模式,对垄断协议采取“原则禁止+例外豁免”的违法性认定模式,通过证明责任的分配区分主要横向协议和其他协议的认定规则。

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经常项目的是( )。
经常项目,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外交往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收益和经常转移,选项C当选。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引起对外资产和负债水平发生变化的交易项目,包括资本转移、非生产及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或放弃、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投资及贷款等。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的事项包括(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以下事项:(1)类别股分配利润或者剩余财产的顺序;(2)类别股的表决权数;(3)类别股的转让限制;(4)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措施;(5)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原研药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持有的抗癌药专利剩余5年到期,该专利每年可为甲公司带来利润70亿元。乙仿制药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申请仿制该抗癌药并准备起诉甲公司专利无效。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专利和解,和解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8亿元以弥补乙公司延迟进入该药品市场相关的损失,乙公司承诺延迟5年后上市仿制药,甲公司在此期间继续按原价销售该抗癌药。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仿制药申请人与被仿制药专利权利人达成的协议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构成横向垄断协议:(1)被仿制药专利权利人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仿制药申请人明显不合理的金钱或者其他形式的利益补偿;(2)仿制药申请人承诺不质疑被仿制药专利权的有效性或者延迟进入被仿制药相关市场(乙公司承诺延迟5年后上市仿制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