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经济法基础》真题(最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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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选项A)、付款人(选项B)和收款人(选项C)。选项D,属于非基本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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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1 000-5 000-2 100-2 000=1 900(元);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 900×3%=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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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选项C,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选项D,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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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属于合法扣税凭证,对应的进项税额(120元)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排除选项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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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D,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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