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以上相关业务应缴纳印花税。
计算2024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计算该企业2024年应缴纳房产税。


(综合·2024)位于县城的某大型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商业地产经营租赁业务。2024年5月,经营业务如下:
(1)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空调1 000台,不含税价格6 000元 / 台。合同约定6个月后全额退款。款项已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
(2)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100张,预收资金30万元。购卡人当月未消费。
(3)批发销售从农场购进的有机蔬菜,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0万元,对其单独核算。
(4)签订3年期租赁合同,出租上月购置的当地写字楼。合同约定租赁期3年,不含税租金合计360万元,当月一次性预收1年不含税租金120万元,尚未开具发票。
(5)因当期某品牌厨具销售良好,按销售额向供货方收取返还收入5万元。该批厨具的进项税额已抵扣。
(6)进口高档化妆品一批,关税计税价格为170万元。该批高档化妆品已报关,取得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7)采购酒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税额26万元。
(8)为贵重商品购买财产保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8万元、税额0.48万元。
(9)购进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万元、税额0.13万元。当月因管理不善霉烂变质。
(其他相关资料:进口高档化妆品的关税税率为50%、消费税税率为15%,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为1‰)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业务(2)不需要在5月缴纳增值税。
理由:单用途卡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业务(3)不需要在5月缴纳增值税。
理由: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业务(4)的销项税额=120×9%=10.8(万元)。
业务(4)应缴纳的印花税=360×1‰=0.36(万元)。
进口环节已缴纳的关税=170×50%=85(万元)。
进口环节已缴纳的消费税=170×(1+50%)÷(1-15%)×15% =45(万元)。
进口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170×(1+50%)÷(1-15%)×13% =39(万元)。
销项税额=78 +10.8=88.8(万元)。
5月应申报缴纳的增值税=88.8-64.9=23.9(万元)。
5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23.9×5%=1.195(万元)。
5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23.9×3%=0.717(万元)。
5月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23.9×2%=0.478(万元)。

(综合·2023)位于市区的某电脑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电脑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2023年3月经营业务如下: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A型电脑2 000台,不含增值税价格0.5万元 /台,因数量大,给予买方20%的价格折扣,货款已收讫,并按规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2)采用赊销方式销售B型电脑5 000台,不含增值税价格0.5万元 / 台,签订的书面合同中未约定收款日期,电脑已发出。
(3)将C型电脑的境外经销权转让给境外某公司,取得价款200万元,该经销权完全在境外使用
(4)为客户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开具的同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上分别注明价款1 000万元和159万元。
(5)购买电脑配件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 500万元、税额195万元。该批配件入库后因管理不善毁损10%、10% 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6)进口铅蓄电池一批,关税计税价格为96万元,该批电池已报关,取得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7)在市区购入占地2 000平方米的一处厂房,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1 200万元、税额60万元,已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8)上月购进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异常凭证,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6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进口铅蓄电池关税税率10%,铅蓄电池消费税税率4%,当地契税税率为3%、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20元/平方米,上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无借方余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业务(2)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未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本题中,所销售电脑已发出,需要缴纳增值税。
业务(3)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境内的纳税人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经销权(非技术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
业务(4)免征增值税。
理由:纳税人提供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价款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的,免征增值税。
业务(6)应缴纳的关税=96×10%=9.6(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96+9.6)÷(1-4%)=110(万元)。
业务(6)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110×13% =14.3(万元)。
业务(6)应缴纳的进口环节消费税=110×4% =4.4(万元)。
业务(7)应缴纳的契税=1 200×3%=36(万元)。
2023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 000×20×9÷12÷10 000 =3(万元)。
3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18.7×7%=22.31(万元)。
3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318.7×3%=9.56(万元)。
3月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318.7×2%=6.37(万元)。

位于市区的某先进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5月经营业务如下:
(1)向境内客户销售设备及耗材,不含增值税总价款为2 200万元,采取分期收款方式结算,按照书面合同约定,当月客户应支付60%的价款,款项未收到,未开具发票。
(2)购买办公楼一栋,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1 2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 200万元,该办公楼1/5用于职工宿舍,剩余部分用于日常办公。购买电脑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其中20%分发给高管人员办公使用,剩余80% 赠与客户用于维护客户关系。
(3)取得流动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万元。
(4)购买燃油小汽车1辆自用,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支付含税款项39.55万元。
(5)为外聘专家支付境内机票款,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纸质行程单,票价为1.2万元,燃油附加费0.1万元、机场建设费0.02万元。
(6)员工因公境内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0.981万元,另取得某打车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税额0.013万元。
(7)为扩大经营,向银行贷款1 000万元,支付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手续费20万元;支付餐饮费1万元、娱乐费2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0.05%,小汽车车船税年税额 480元/辆;员工与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业务(1)需要缴纳增值税。
业务(1)的销项税额=2 200×60%×13%=171.6(万元)。
业务(3)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业务(4)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39.55÷(1+13%)×10%=3.5(万元)。
业务(4)2024 年应缴纳的车船税=480÷12×8=320(元)。
业务(5)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理由:外聘专家不属于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也不属于企业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企业为其支付的境内机票款,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加计抵减前增值税应纳税额=171.6-125.644=45.956(万元)。
加计抵减额=125.644×5%=6.28(万元)。
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45.956- 6.28=39.676(万元)。
5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9.676×7%=2.78(万元)。
5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39.676×3% =1.19(万元)。
5月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39.676×2%=0.79(万元)。

(综合·2022 改编)位于西部某市区的国家鼓励类软件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成立于2016年1月,自2019年开始被认定为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并于当年实现盈利。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 000万元、其他收益800万元;发生营业成本2 900万元、税金及附加 210万元、管理费用2 400万元、销售费用1 700万元、财务费用200万元、营业外支出1 200万元。2021年度该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为2 190万元。2022年3月该企业进行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自查发现如下事项:
(1)6月份将一台企业使用过的燃油汽车在二手市场上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10万元,未进行相应会计及税务处理。相关业务均签订了正式合同但未计提缴纳印花税。企业发现问题后已经完成了印花税、增值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补税处理。
(2)其他收益核算了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800万元,虽未对其单独设立核算账套但主管会计将该笔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3)成本费用中含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总额2 000万元(其中残疾职工的工资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30万元,工会经费取得合法票据。
(4)期间费用中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 000 万元(其中包括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200 万元),业务招待费 200 万元。上年度超标未扣除可结转到本年度扣除的广告费 100 万元。
(5)营业外支出中含行政罚款及滞纳金1万元、替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3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买卖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3‰,若无特殊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取得有效凭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应补缴的处置环节印花税= 10×0.3‰ =0.003(万元)。
应补缴的处置环节的增值税= 10×13% =1.3(万元)。
应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1.3×7% =0.091(万元)。
应补缴的教育费附加=1.3×3%=0.039(万元)。
对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务(1)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0.003 - 0.091 -0.039 =9.867(万元)。
不正确。
理由: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属于财政性资金,但企业没有对其单独核算,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支付残疾职工的工资可以100%加计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 2 000×14% = 28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0 - 280 = 2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 2 000×8% = 16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 - 160 = 40(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 2 000×2% = 40(万元),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限额,不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业务(3)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40-50=1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10 000×15% =1 500(万元)。
当年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 000万元,其中20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予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同时调减上年度结转未扣除广告费10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100 =10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1=10 000×5‰ =50(万元),扣除限额2 =200×60% =120(万元),业务招待费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为50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50 =150(万元)。
业务(4)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 +150 =250(万元)。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25% 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1年度为企业获利年度的第三年,按照“两免三减半”政策的税率为12.5%,低于地区优惠税率15%,因此选择按照“两免三减半”政策税负更低。
应纳税所得额=2 190+9.867+10+250+4=2 463.867(万元)。
应纳税额=2 463.867×12.5% = 307.98(万元)。

(综合·2018 改编)某市一家进出口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中档护肤品一批,该批货物在国外的买价为200万元人民币,由进出口公司支付的购货佣金10万元人民币,运抵我国海关卸货前发生的运输费为30万元人民币,保险费无法确定。该批货物已报关,取得海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从境内某服装公司采购服装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金分别为80万元和10.4万元。当月将该批服装全部出口,离岸价格为150万元人民币。
(3)将2017年购置的一处位于外省某市的房产出租,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10万元。
(4)从某境外公司承租仪器一台,支付租金(含增值税)174万元人民币。该境外公司所属国未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且未在我国设有经营机构,也未派人前来我国。
(5)当月将业务(1)购进的护肤品98%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300万元,2%作为本公司职工的福利并发放。
(6)在公司所在地购置房产一处,会计上按固定资产核算,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金分别为 1 500 万元和 135 万元。该固定资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集体福利项目。
(其他相关资料:出口的退税率为13%,进口护肤品的关税税率为10%,期初留抵税额为0,相关票据均已比对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关税计税价格=(200+ 30)×(1+0.3%)=230.69(万元)。
应缴纳的进口关税税额=230.69×10% =23.07(万元)。
应预缴的增值税=110÷(1 + 9%)×3% =3.03(万元)。
应预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03×7% =0.2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