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综合·2022 改编)位于西部某市区的国家鼓励类软件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成立于2016年1月,自2019年开始被认定为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并于当年实现盈利。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 000万元、其他收益800万元;发生营业成本2 900万元、税金及附加 210万元、管理费用2 400万元、销售费用1 700万元、财务费用200万元、营业外支出1 200万元。2021年度该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为2 190万元。2022年3月该企业进行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自查发现如下事项:(1)6月份将一台企业使用过的燃油汽车在二手市场上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10万元,未进行相应会计及税务处理。相关业务均签订了正式合同但未计提缴纳印花税。企业发现问题后已经完成了印花税、增值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补税处理。(2)其他收益核算了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800万元,虽未对其单独设立核算账套但主管会计将该笔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3)成本费用中含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总额2 000万元(其中残疾职工的工资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30万元,工会经费取得合法票据。(4)期间费用中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 000 万元(其中包括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200 万元),业务招待费 200 万元。上年度超标未扣除可结转到本年度扣除的广告费 100 万元。(5)营业外支出中含行政罚款及滞纳金1万元、替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3万元。(其他相关资料:买卖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3‰,若无特殊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取得有效凭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1](1)计算业务(1)车辆处置过程中应补缴的印花税、增值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说明企业少缴税款的情形下将面临的法律责任;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2]

判断业务(2)企业将其作为不征税收入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要求3]

计算业务(3)各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4]

计算业务(4)各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5]

计算业务(5)各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6]

回答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并与其适用的地区优惠税率进行比较,说明哪种优惠方式使企业税负更低。

[要求7]

在企业选择较低税负的前提下,计算该企业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应纳税额。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应补缴的处置环节印花税= 10×0.3‰ =0.003(万元)。

应补缴的处置环节的增值税= 10×13% =1.3(万元)。

应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1.3×7% =0.091(万元)。

应补缴的教育费附加=1.3×3%=0.039(万元)。

对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务(1)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0.003 - 0.091 -0.039 =9.867(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不正确。

理由: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属于财政性资金,但企业没有对其单独核算,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要求3]
答案解析:

企业支付残疾职工的工资可以100%加计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 2 000×14% = 28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0 - 280 = 2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 2 000×8% = 16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 - 160 = 40(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 2 000×2% = 40(万元),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限额,不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业务(3)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40-50=10(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10 000×15% =1 500(万元)。

当年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 000万元,其中20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予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同时调减上年度结转未扣除广告费10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100 =10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1=10 000×5‰ =50(万元),扣除限额2 =200×60% =120(万元),业务招待费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为50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50 =150(万元)。

业务(4)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 +150 =25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业务(5)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4(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25% 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1年度为企业获利年度的第三年,按照“两免三减半”政策的税率为12.5%,低于地区优惠税率15%,因此选择按照“两免三减半”政策税负更低。

[要求7]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2 190+9.867+10+250+4=2 463.867(万元)。

应纳税额=2 463.867×12.5% = 307.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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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组合题]

位于市区的某先进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5月经营业务如下:

(1)向境内客户销售设备及耗材,不含增值税总价款为2 200万元,采取分期收款方式结算,按照书面合同约定,当月客户应支付60%的价款,款项未收到,未开具发票。

(2)购买办公楼一栋,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1 2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 200万元,该办公楼1/5用于职工宿舍,剩余部分用于日常办公。购买电脑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其中20%分发给高管人员办公使用,剩余80% 赠与客户用于维护客户关系。

(3)取得流动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万元。

(4)购买燃油小汽车1辆自用,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支付含税款项39.55万元。

(5)为外聘专家支付境内机票款,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纸质行程单,票价为1.2万元,燃油附加费0.1万元、机场建设费0.02万元。

(6)员工因公境内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0.981万元,另取得某打车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税额0.013万元。

(7)为扩大经营,向银行贷款1 000万元,支付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手续费20万元;支付餐饮费1万元、娱乐费2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0.05%,小汽车车船税年税额 480元/辆;员工与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业务(1)需要缴纳增值税。

业务(1)的销项税额=2 200×60%×13%=171.6(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业务(2)企业购买办公楼应缴纳的印花税=1 200×0.05%=0.6(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业务(2)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 200×9%+100×13%=121(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业务(3)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要求5]
答案解析:

业务(4)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39.55÷(1+13%)×10%=3.5(万元)。

业务(4)2024 年应缴纳的车船税=480÷12×8=320(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业务(5)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理由:外聘专家不属于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也不属于企业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企业为其支付的境内机票款,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要求7]
答案解析:业务(6)可抵扣的进项税额=0.981÷(1+9%)×9%+0.013=0.094(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5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21+39.55÷(1+13%)×13%+0.094 =125.644(万元)。
[要求9]
答案解析:

加计抵减前增值税应纳税额=171.6-125.644=45.956(万元)。

加计抵减额=125.644×5%=6.28(万元)。

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45.956- 6.28=39.676(万元)。

[要求10]
答案解析:

5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9.676×7%=2.78(万元)。

5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39.676×3% =1.19(万元)。

5月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39.676×2%=0.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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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组合题]

(计算问答·2019)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拟对其开发的位于市区的一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项目相关信息如下:

(1)2016年1月以9 000万元竞得国有土地一宗,并按规定缴纳契税。

(2)该项目2016年开工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为2月25日,2018年12月底竣工,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6 000 万元;开发费用3 400 万元。

(3)该项目所属幼儿园建成后已无偿移交政府,归属于幼儿园的开发成本600万元。

(4)2019年4月,该项目销售完毕,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6 7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契税税率4%,利息支出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当地省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企业对该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为2016年2月25日,在2016年4月30日前,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要求2]
答案解析:该项目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36 750÷(1+5%)×5%=1 75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 750×(7%+3%+2%)=210(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9 000×(1+4%)=9 360(万元)。

允许扣除的开发成本为6 000万元。

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9 360+6 000)×10%=1 536(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合计=9 360+6 000 +1 536 +210 +(9 360+6 000)×20%=20 178(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不含税收入=36 750-1 750=35 000(万元)。

增值额=35 000-20 178 =14 822(万元)。

增值率=14 822÷20 178×100% =73.46%,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14 822×40%-20 178×5% =4 91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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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组合题]

(综合·2023改编)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度该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为20 980万元,企业已预缴企业所得税1 360万元。2023年3月该企业进行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聘请了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如下事项:

(1)3月收到上年度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确认营业收入1 000万元,已缴纳增值税,未对其成本费用进行单独核算。企业拟将其确认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2)4月转让公寓一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5 000万元,企业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另按规定缴纳转让环节其他税费 12万元。该公寓购于2014年12月,购房发票上注明金额3 500万元,已缴纳契税。企业自行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6.43万元。

(3)8月购进一批汽车零部件尚未领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52万元。企业拟选择将其在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12月购入一栋不含增值税售价4 000万元的闲置厂房,因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企业未计算缴纳房产税。

(5)12月发现有一笔发生于2016年的实际资产损失50万元未在当年扣除,拟向税务机关申报确认损失并于2022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12月向甲公司赊销一批汽车,合同约定不含增值税售价800万元、增值税104万元。企业将该应收账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月末双方达成重组协议,甲公司以一批汽车配件偿还该欠款,甲公司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配件价款750万元,增值税97.5万元,该批配件的实际成本650万元。重组当日,该笔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为904万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8 06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75 000

    贷:应收账款                                                          9 040 000

(7)全年投入8 900万元研发费用进行自主研发,相关明细如表 1 所示。

(8)成本费用中含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薪金3 550万元,其中含因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5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6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20万元;为高级技术人员购买商业健康险,支付保险费1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契税税率为 3%,各扣除项目均在汇算清缴期取得有效凭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正确。

理由:企业对取得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资金发生的支出未单独进行核算,不能将该笔财政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

[要求2]
答案解析:

转让公寓应缴纳增值税=(5 000-3 500)÷(1 + 5%)×5%=71.43(万元)。

取得公寓时已纳契税= 3 500×3% =105(万元)。

可扣除的项目金额=3 500×(1 +7×5%)+105+12=4 842(万元)。

增值额= 5 000 -71.43 -4 842 = 86.57(万元)。

增值率= 86.57÷4 842×100% = 1.79%。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86.57×30% = 25.97(万元)。

业务(2)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5.97 - 6.43 = 19.54(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企业处理不正确。

理由:截至2027年12月31日,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汽车零部件属于存货,不属于固定资产,因而企业处理不确。

[要求4]
答案解析:

企业房产税处理正确。

理由: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本题中,购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要求5]
答案解析:

企业申报确认损失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本题中,企业的实际资产损失发生于2016年,至2022年已超过5年。

[要求6]
答案解析:

业务(6)企业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904 -(750+97.5)=56.5(万元)。业务(6)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6.5万元。

汽车配件应确认的计税基础为750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其他相关费用扣除限额 =(2 000+1 000+3 800+1 300)÷(1-10%)×10% =8 100÷(1 - 10%)×10% = 9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 800 万元,其他相关费用在计算加计扣除时可以据实扣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8 900万元。业务(7)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 900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

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不能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

理由: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可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3 550-550 =3 00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 3 000×14% = 42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50-420=23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 3 000×8% = 24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20-240=180(万元)。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业务(8)应调增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30+180 +100 =510(万元)。

[要求9]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20 980-19.54-56.5 -8 900+510=12 513.96(万元)。

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12 513.96×15%-1 360=517.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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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综合·2018 改编)某市一家进出口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中档护肤品一批,该批货物在国外的买价为200万元人民币,由进出口公司支付的购货佣金10万元人民币,运抵我国海关卸货前发生的运输费为30万元人民币,保险费无法确定。该批货物已报关,取得海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从境内某服装公司采购服装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金分别为80万元和10.4万元。当月将该批服装全部出口,离岸价格为150万元人民币。

(3)将2017年购置的一处位于外省某市的房产出租,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10万元。

(4)从某境外公司承租仪器一台,支付租金(含增值税)174万元人民币。该境外公司所属国未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且未在我国设有经营机构,也未派人前来我国。

(5)当月将业务(1)购进的护肤品98%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300万元,2%作为本公司职工的福利并发放。

(6)在公司所在地购置房产一处,会计上按固定资产核算,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金分别为 1 500 万元和 135 万元。该固定资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集体福利项目。

(其他相关资料:出口的退税率为13%,进口护肤品的关税税率为10%,期初留抵税额为0,相关票据均已比对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关税计税价格=(200+ 30)×(1+0.3%)=230.69(万元)。

应缴纳的进口关税税额=230.69×10% =23.07(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230.69+23.07)×13% =32.99(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应退税额=80×13%=10.4(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应预缴的增值税=110÷(1 + 9%)×3% =3.03(万元)。

应预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03×7% =0.21(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应扣缴增值税=174÷(1+13%)×13%=20.02(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174÷(1+13%)×10%=15.4(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销项税额=300×13%=39(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32.99×98%+135=167.33(万元)。
[要求9]
答案解析:当月合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10÷(1+9%)×9%+39-167.33-3.03=-122.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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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某农产品批发企业2024年发生下列业务:

(1)3月份受让一宗土地(合同约定当月交付),土地出让合同记载土地出让金15 000万元、拆迁补偿费3 000万元、市政建设配套费2 000万元。该宗土地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18万平方米用于农产品批发用房建设、2万平方米用于办公用房建设,当月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

(2)3月份与某建筑企业签订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记载金额40 000万元;该项目9月份竣工备案并办理验收手续。

(3)9月底将农产品批发用房转入“固定资产”账户,原值56 160万元;办公用房建成转入“固定资产”账户,原值8 320万元。(上述金额均已包含地价)

(4)9月30日签订农产品批发用房租赁合同专用于农产品批发,合同约定自10月1日起交付使用,租期1年,一次性收取1年租金4 000 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项目所在地契税税率为4%,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8元/平方米,计算房产余值减除比例30%,建设工程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03%,房屋和土地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税率为0.05%,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1%)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该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契税=(15 000+3 000+2 000)×4%=80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该企业2024年 涉 及 的 相 关 业 务 应 缴 纳 印 花 税 =(15 000+3 000+2 000)×0.05%×10 000 +40 000×0.03%×10 000 + 4 000×0.1%×10 000 =260 00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该企业2024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8×9÷12=12(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该企业2024年应缴纳房产税=8 320×(1-30%)×1.2%×3÷12 =17.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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