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计算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时,先找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售价,无同类消费品售价再找组成计税价格,本题实木地板有受托方同类售价,因此按受托方(甲地板厂)同类产品售价100 000元计算纳税,不必考虑组价;(2)甲地板厂上述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100 000×5%=5 000(元)。

拓展练习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时不纳税(选项B),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时纳税;凡用于其他方面(如样品、奖励、管理部门等)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因此选项 A、C、D 需征收消费税。

选项A、B,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选项C,卷烟、白酒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选项D,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

选项A,增值税税额属于价外税,不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选项B、C,属于价外费用,需计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选项D,对酒类(除啤酒、黄酒)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

(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67.8万元)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排除选项A、B。(2)“67.8万元”明确交代“含增值税”,要作价税分离处理,排除选项D。

将已纳消费税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允许扣除。但需注意:(1)仅限于同一税目应税消费品的连续加工,不能跨税目扣除,选项A中的珠宝和高档手表属于两个税目,不可扣除;(2)仅限在同一环节征税的应税消费品,不可跨环节扣除;(3)不予扣除的税目:酒(葡萄酒除外)、小汽车、摩托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选项B、D不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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