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计算甲酒业公司当月销售自产W品牌白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计算甲酒业公司当月销售自产Y品牌白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计算甲酒业公司当月销售自产Z品牌白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关于甲酒业公司当月自产M品牌药酒消费税计税依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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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用于抵偿货款的1吨自产M品牌药酒,以每吨90 000元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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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用于换取包装设备的2吨自产M品牌药酒,以每吨82 000元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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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用于换取酿酒设备的3吨自产M品牌药酒,以每吨82 000元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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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用于投资入股的10吨自产M品牌药酒,以每吨90 000元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答案解析
(1)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排除选项B;(2)销售价格“226 000元/吨”和品牌使用费“259 900元”都是含增值税金额,需要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中计算消费税,排除选项A、C。
(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2)“135 600元/吨”是含增值税销售价格,需要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中计算消费税;(3)白酒复合计征消费税,销售自产Y品牌白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3×135 600÷(1+13%)×20%+3×1 000×2×0.5=75 000(元)。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允许扣除消费税已纳税款的税目不包括酒(葡萄酒除外),排除选项A、B、D。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选项A、B、C、D均以每吨90 000元为计税依据。

拓展练习
选项A、B,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选项C,卷烟、白酒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选项D,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

(1)甲酒厂在售价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包装费(0.565万元)和优质费(2.26万元)属于价外费用,需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且二者为含税金额,需作价税分离;(2)果木酒从价计征消费税,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 × 比例税率= [10 +(0.565+ 2.26)÷(1 +13%)]×10% = 1.25(万元)。

(1)纳税人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按照销售数量(5 000吨石油)缴纳消费税;(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凡用于其他方面的(赞助、管理部门等),于移送使用时,按照移送使用数量(20吨+50吨石油)计算缴纳消费税;(3)甲石化公司2021年11月应缴纳消费税=(5 000+20+50)×1 388 ×1.52÷10 000=1069.65(万元)。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本题甲鞭炮厂无同类消费品的售价,因此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2)加工费含增值税应先进行价税分离,则组成计税价格=[48 025+9 605÷(1+13%)]÷ (1-15%);(3)鞭炮从价计征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48 025+9 605÷(1+13%)]÷ (1-15%)×15%=9 975(元)。

(1)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当期生产领用的数量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20万元)+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30万元)-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8万元)=42(万元);(2)甲厂准予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领用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适用税率=42×10%=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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