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B,在生产、进口或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选项C,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选项D,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因此选项C、D符合题意。

拓展练习
选项C,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时不缴纳消费税,待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时缴纳消费税;选项A、B、D,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的,如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选项A),不缴纳消费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选项D)、管理部门(选项C)、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选项B)、奖励等方面。

高档化妆品从价计征消费税,甲公司进口高档化妆品应纳消费税税额= (关税计税价格+关税) ÷ (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195.5+195.5×5%)÷(1-15%)×15%=36.225(万元)。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本题甲鞭炮厂无同类消费品的售价,因此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2)加工费含增值税应先进行价税分离,则组成计税价格=[48 025+9 605÷(1+13%)]÷ (1-15%);(3)鞭炮从价计征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48 025+9 605÷(1+13%)]÷ (1-15%)×15%=9 975(元)。

(1)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当期生产领用的数量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20万元)+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30万元)-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8万元)=42(万元);(2)甲厂准予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领用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适用税率=42×10%=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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