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关于H公司取得汇票缺乏真实交易关系,不享有票据权利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D公司关于其应当就票据债务承担按份清偿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E公司关于H公司应当先向C公司进行追索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F公司关于其不应承担票据保证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A公司关于H公司取得汇票缺乏真实交易关系,不享有票据权利的主张不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H公司授受票据的原因是应收账款的买卖,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
D公司关于其应当就票据债务承担按份清偿责任的主张不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保证人为2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E公司关于H公司应当先向C公司进行追索的主张不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或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F公司关于其不应承担票据保证责任的主张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

按照全国人大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划分的说明,税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法律制度、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制度、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法律制度、农业法律制度、自然资源法律制度、能源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法律制度等内容都属于经济法部门,选项A当选。

在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定期合同中,一方不履行支付价款、租金等金钱债务,对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确定非违约方寻找替代交易的合理期限,并按照该期限对应的价款、租金等扣除非违约方应当支付的相应履约成本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非违约方主张按照合同解除后剩余履行期限相应的价款、租金等扣除履约成本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剩余履行期限少于寻找替代交易的合理期限的除外。本题中,甲在乙违约后寻找替代交易的合理期限是3个月,剩余履行期限为2年,大于寻找替代交易的合理期限,因此以寻找替代交易的合理期限为基准,该期限对应的价款、租金等扣除甲应当支付的相应履约成本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4 000–400)×3=10 800元,选项B当选。

北京大学属于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选项A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属于特别法人中的机关法人,选项B当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选项C当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属于非营利法人中的社会团体法人,选项D当选。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非口头)同意的,选项B、D当选。(5)权属有争议的,选项A当选。(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选项C当选。(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在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未依法转移给买受人前,一方当事人破产的,该买卖合同属于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依法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选项A不当选,选项C当选。出卖人破产时,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选项D不当选。买受人未依约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完毕其他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管理人依法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买受人已支付标的物总价款75%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除外。本题中,乙公司已付款80万元,占总价款的80%,因此管理人不能取回标的物,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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