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我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不包括信托公司
  • B.获得国家金融管理机构许可的境内金融机构,可以募集个人的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境外金融市场的人民币计价产品
  • C.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开展境外投资,不得将人民币资金汇出境外购汇
  • D.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境内金融机构境外投资业务的市场准入
本题来源:注会《经济法》真题(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目前,我国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Ⅱ)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选项A不当选。获得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许可的境内金融机构,可以使用自有人民币资金或募集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境外金融市场的人民币计价产品,选项B当选。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Ⅱ)开展境外投资,不得将人民币资金汇出境外购汇,选项C当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分别负责各自监管范围内金融机构境外投资业务的市场准入,包括资格审批、投资品种确定以及相关风险管理,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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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协商解除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选项A不当选。遗嘱行为、抛弃动产属于无相对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即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且不存在意思表示所针对的相对人,选项C、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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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物的是(  )。

  • A.

    乙的电视机上接通的电流

  • B.

    丙的智能无人机操作系统

  • C.

    丁新创作的长篇历史小说

  • D.

    甲的身体上新安装的假肢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物权法律制度上的物指的是有体物,有体物≠有形物,光、电、热等无形物占据一定的空间,可以被转让、存储和利用,同样属于物权法律制度上的物,选项A当选。历史小说、无人机操作系统属于智力成果,均不是物权法律制度上的物,选项B、C不当选。假肢在生活习惯上已经被认为构成人身体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能认为是物权法律制度上的物,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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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选择国家出资企业的管理者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可以(  )。

  • A.

    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 B.

    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副董事长

  • C.

    任免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

  • D.

    任免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监事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国家出资企业的下列人员:(1)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选项A不当选,选项B当选。(3)向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股东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选项C、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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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可分为两个基本类型,即排他性滥用和剥削性滥用。排他性滥用是指寻求损害竞争者的竞争地位,或者从根本上将它们排除出市场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包括掠夺定价、搭售、价格歧视和拒绝交易等。剥削性滥用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凭借其市场支配地位对交易对方进行剥削的行为,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不公平定价行为,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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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甲公司关于“债权人乙公司未就其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不能证明甲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主张不成立。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只要债务人的任何一个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其每一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自己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

[要求2]
答案解析:该名律师不能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社会中介机构的派出人员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可以认定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担任管理人。
[要求3]
答案解析: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返还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性收入形成的债权,按照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32 000元(4 000×8)作为职工债权清偿;高出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288 000元(36 000×8),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要求4]
答案解析:

甲公司对戊公司的债务应作为共益债务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毁损、灭失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因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导致权利人损害产生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要求5]
答案解析:

①甲公司职工代表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②甲公司职工代表没有表决权。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债务人的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在债权人会议上没有表决权。但如果存在职工劳动债权不能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全额、及时优先受偿,或是在重整程序中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可能影响其清偿、就业利益的重整计划草案等情况下,职工债权人应享有表决权。本题中,甲公司职工劳动债权可以从破产财产中全额清偿,因此甲公司职工代表没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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