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关于“债权人乙公司未就其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不能证明甲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该名律师能否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并说明理由。
王某因工资被追回而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属于何种破产债权?
甲公司对戊公司的债务应当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职工代表是否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甲公司职工代表是否有表决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甲公司关于“债权人乙公司未就其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不能证明甲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主张不成立。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只要债务人的任何一个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其每一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自己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返还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性收入形成的债权,按照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32 000元(4 000×8)作为职工债权清偿;高出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288 000元(36 000×8),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甲公司对戊公司的债务应作为共益债务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毁损、灭失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因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导致权利人损害产生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①甲公司职工代表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②甲公司职工代表没有表决权。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债务人的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在债权人会议上没有表决权。但如果存在职工劳动债权不能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全额、及时优先受偿,或是在重整程序中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可能影响其清偿、就业利益的重整计划草案等情况下,职工债权人应享有表决权。本题中,甲公司职工劳动债权可以从破产财产中全额清偿,因此甲公司职工代表没有表决权。


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选项B当选,选项D不当选。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不包括复制)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章程对持股比例有较低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A、C不当选。

《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包括:(1)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选项C不当选。(2)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选项D当选。对于铁路、石油、电信、电网、烟草等重点行业,国家通过立法赋予国有企业以垄断性经营权,但是,如果这些国有垄断企业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或者从事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同样应受《反垄断法》的规制,选项A不当选。期刊出版行业不属于《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行业,选项B不当选。

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当事人主张投资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C当选。

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招标人一旦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即是对投标人发出的要约予以接受的行为表示,因此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选项A不当选。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等性质均为要约邀请,选项B、C、D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