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注会《税法》真题(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对于因征税问题引起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征税行为具体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选项C当选)、加收滞纳金(选项A当选),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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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企业从事的下列经营活动中,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是(  )。
  • A.批发销售电子烟
  • B.零售高档化妆品
  • C.出租养生理疗馆
  • D.进口高档服装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高档化妆品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或者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但应缴纳增值税,选项B不当选。出租养生理疗馆、进口高档服装,均应缴纳增值税,但不缴纳消费税,选项C、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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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个人取得出租财产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的税费中,应首先扣除的项目为(  )。
  • A.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 B.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 C.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 D.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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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属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有(  )。
  • A.排(产)污系数方法
  • B.物料衡算方法
  • C.抽样测算方法
  • D.投入产出法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不能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选项A、B、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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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环境保护税税目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大类。危险废物属于应税固体废物,选项A当选。氮氧化物属于应税大气污染物,选项B当选。应税噪声不包括交通噪声,选项C不当选。应税大气污染物不包括二氧化碳,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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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位于县城的某大型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商业地产经营租赁业务。2024年5月,经营业务如下:

(1)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空调1 000台,不含税价格6 000元/台。合同约定6个月后全额退款。款项已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

(2)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100张,预收资金30万元。购卡人当月未消费。

(3)批发销售从农场购进的有机蔬菜,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0万元,对其单独核算。

(4)签订3年期租赁合同,出租上月购置的当地写字楼。合同约定租赁期3年,不含税租金合计360万元,当月一次性预收1年不含税租金120万元,尚未开具发票。

(5)因当期某品牌厨具销售良好,按销售额向供货方收取返还收入5万元。该批厨具的进项税额已抵扣。

(6)进口高档化妆品一批,关税计税价格为170万元。该批高档化妆品已报关,取得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7)采购酒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税额26万元。

(8)为贵重商品购买财产保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8万元、税额0.48万元。

(9)购进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万元、税额0.13万元。当月因管理不善霉烂变质。

(其他相关资料:进口高档化妆品的关税税率为50%、消费税税率为15%,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为1‰。)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业务(1)的销项税额= 1 000×6 000×13%÷10 000 = 78(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业务(2)不需要在5月缴纳增值税。

理由:单用途卡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要求3]
答案解析:

业务(3)不需要在5月缴纳增值税。

理由: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要求4]
答案解析:

业务(4)的销项税额=120×9%=10.8(万元)

业务(4)应缴纳的印花税=360×1‰=0.36(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该大型超市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收入,应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要求6]
答案解析:

进口环节已缴纳的关税=170×50%=85(万元)

进口环节已缴纳的消费税=170×(1+50%)÷(1-15%)×15%=45(万元)

进口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170×(1+50%)÷(1-15%)×13%=39(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5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9+26+0.48-5÷(1+13%)×13%=64.9(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

销项税额=78+10.8=88.8(万元)

5月应申报缴纳的增值税=88.8-64.9=23.9(万元)

[要求9]
答案解析:

5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23.9×5%=1.195(万元)

5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23.9×3%=0.717(万元)

5月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23.9×2%=0.478(万元)

或:5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23.9×(5%+3%+2%)=2.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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