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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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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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时不纳税;选项B、C、D,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自用于其他方面的,如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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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的计算。本题需铺垫的理论知识如下:(1)卷烟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2)批发环节是指批发商向零售商销售货物;(3)卷烟实行复合计征消费税。具体分析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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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本题中甲酒厂有同类白酒售价,则按同类白酒售价90000元/吨计算纳税,不必考虑组成计税价格;(2)白酒复合计征消费税,应纳消费税税额=受托方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0×90000×20%+10×1000×2×0.5=1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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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选项A,增值税税额属于价外税,不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选项B、C,属于价外费用,需计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选项D,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收到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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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进口货物的处理。(1)判断货物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本题进口设备不属于应税消费品,无须缴纳消费税;(2)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关税计税价格×(1+关税税率);(3)计算应纳税额,进口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关税计税价格×(1+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13000×(1+5%)×13%=15424.5(元)。
[要求2]
答案解析:(1)白酒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包装物押金为含税价,需价税分离;(2)甲公司当月销售W白酒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3%=[1500000+22600÷(1+13%)]×13%=19760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1)首先明确白酒复合计征消费税,结合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可排除选项A(无从量计征部分);(2)白酒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包装物押金为含税价,需作价税分离,可排除选项D;(3)消费税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为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无须考虑扣减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甲公司当月销售W白酒应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税额+从量计征税额=[1500000+22600÷(1+13%)]×20%+15000×0.5=31150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A,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第三类“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购进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应视同销售,同时其对应的进项税可以抵扣;选项B、C,均是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选项D,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第三类“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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