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下列项目中,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
  •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 B.用于职工福利
  • C.用于管理部门
  • D.用于在建工程
本题来源: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时不纳税;选项B、C、D,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自用于其他方面的,如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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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本题中甲酒厂有同类白酒售价,则按同类白酒售价90000元/吨计算纳税,不必考虑组成计税价格;(2)白酒复合计征消费税,应纳消费税税额=受托方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0×90000×20%+10×1000×2×0.5=1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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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消费税税目——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选项C,属于消费税税目——成品油;选项D,属于消费税税目——烟;选项B,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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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包装物押金的增值税税务处理。本题甲企业当月收取空调包装物押金5.65万元,不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当月确认逾期不予退还的包装物押金11.3万元,需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收取的价款和包装物押金均为含税价,需价税分离。甲企业当月上述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610.2+11.3)÷(1+13%)×13%=7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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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司机收取的出租车管理费(出租车份子钱),其出租车所有权归属于出租车公司,因此出租车公司按照“交通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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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消费税税额的计算。

(1)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

天;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涂料当月尚未发出,无须缴纳消费税。甲公司当月仅对以直接收款方式收取的销售额3390000元缴纳消费税,据此可排除选项B、C。

(2)消费税税额的计算:销售额3390000元含增值税,需作价税分离,因此甲公司销售自产W型涂料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消费税税率=3390000÷(1+13%)×4%=1200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B、C,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自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选项D,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要求3]
答案解析:(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本题受托方乙公司无同类涂料销售价格,需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2)涂料从价计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816000+84000)÷(1-4%)=937500(元)。需注意:加工费为不含增值税金额,且应包括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3)乙公司受托加工Z型涂料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937500×4%=3750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首先分析涉及的业务是否需缴纳增值税,再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业务(1):直接销售取得的含税销售额3390000元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注意价税分离);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的货物取得的2260000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的当天,涂料当月未发出,因此无须缴纳增值税。业务(2):用于赞助(50桶)和样品(10桶)的涂料,均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本题参照同类平均售价计缴增值税),自产Y型涂料换取生产资料(500桶),按纳税人同类货物平均售价(含税售价565元/桶,注意价税分离)计缴增值税;自产Y型涂料用于本公司在建办公楼,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不视同销售,无须缴纳增值税。业务(3):甲公司作为委托方,无须缴纳增值税,后续若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对外出售或用于视同销售的情形,则需缴纳增值税。

甲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3%)×13%=[3390000+(500+50+10)×565]÷(1+13%)×13%=42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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