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选项A);(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选项D);(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练习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本题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补偿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2018年8月5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2018年11月14日)。

本题考查扣工资以赔偿经济损失规定。计算思路如下:(1)准予按当月工资的20%扣除=当月工资×20%=2500×20%=500(元);(2)扣除后的剩余工资=2500-500=2000(元);(3)将扣除后的剩余工资(2000元)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进行比较,二者较高者作为实际发放的工资,即实际发放2200元。因此甲公司每月可以从王某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为2500-2200=300(元)。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以下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选项A);(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选项B);(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选项C、D)。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选项C);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标准2倍的赔偿金(选项D)。支付了赔偿金则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选项A)。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选项B)。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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