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0月发生下列业务 :(1)为生产加工面包,从农业生产者处收购小麦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30000元;另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小麦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为50000元,税额为1500元。当期尚未领用。(2)与供货商达成协议,按照约定价格销售购进商品,根据购进数量向供应商收取返利。当月向供货商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0000元、增值税额10400元。当月按平价全部销售,月末收到供货商返利4520元,并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红字发票。(3)将面包出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00000元。(4)将使用过的包装物卖给废品回收公司,取得含税收入7006元。(5)上月从农业生产者处购进计划用于生产大豆碎的大豆,由于保管不善发生霉变,账面成本4892(含运费160元)。(相关资料: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合规且在当月抵扣。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计算业务(1)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要求2]
计算业务(2)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要求3]
计算业务(3)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要求4]
计算业务(4)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要求5]
计算业务(5)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本题来源:考点12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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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业务(1)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0+50000)×9%=72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业务(2)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400-4520÷(1+13%)×13%=988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业务(3)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0×13%=2600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业务(4)的增值税销项税额=7006÷(1+13%)×13%=806(元)
[要求5]
答案解析:业务(5)转出的进项税额=(4892-160)÷(1-9%)×9%+160×9%=48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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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在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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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纳税人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选项 A、B 不当选。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选项 C 当选。
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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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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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当选,企业当期期末留抵税 额1 500万元与2019年3月末留抵税额相比增加的留抵税额=1 500-200=1300(万元)。
则可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 300×80%×60%=6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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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 2019 年 4 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发生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无需扣减,且进项构成比例的分子不含以农产品收购发票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构成比例=(500 + 100 + 200)÷(500 + 100 + 200 + 20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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