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以下企业,2024年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是(    )。
  • A.会展企业
  • B.餐饮企业
  • C.旅游服务企业
  • D.先进制造业
本题来源:考点12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在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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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抵减前应纳税额=300-200-10=90(万元),加计抵减额=200×5%=10(万元),该先进制造业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额=90-10=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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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纳税人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需满足的条件有(   )。
  • A.纳税信用等级为 A 级或者 B 级
  • B.申请退税前 12 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 C.申请退税前 12 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 D.2019 年 4 月 1 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 2019 年 4 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 6 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 2 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 6 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 50 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 A 级或者 B 级。

(3)申请退税前 36 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 36 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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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 2019 年 4 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发生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无需扣减,且进项构成比例的分子不含以农产品收购发票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构成比例=(500 + 100 + 200)÷(500 + 100 + 200 + 20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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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 4.8÷(1 + 13%)×13% = 0.55(万元)。

甲商场该项业务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15.6 - 0.55 = 15.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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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业务(1)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0+50000)×9%=72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业务(2)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400-4520÷(1+13%)×13%=988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业务(3)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0×13%=2600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业务(4)的增值税销项税额=7006÷(1+13%)×13%=806(元)
[要求5]
答案解析:业务(5)转出的进项税额=(4892-160)÷(1-9%)×9%+160×9%=48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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