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考点12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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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在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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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纳税人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选项 A、B 不当选。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选项 C 当选。
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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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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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当选,企业当期期末留抵税 额1 500万元与2019年3月末留抵税额相比增加的留抵税额=1 500-200=1300(万元)。
则可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 300×80%×60%=6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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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 2019 年 4 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发生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无需扣减,且进项构成比例的分子不含以农产品收购发票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构成比例=(500 + 100 + 200)÷(500 + 100 + 200 + 20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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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 4.8÷(1 + 13%)×13% = 0.55(万元)。
甲商场该项业务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15.6 - 0.55 = 15.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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