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需经发包方同意

  • B.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得继续承包

  • C.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登记后设立

  • D.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得以入股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互换需进行备案,转让需要得到发包方的同意,选项A当选;承包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选项B不当选;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选项C不当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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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4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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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意思表示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

  • A.

    甲公司在报纸上发布的拍卖公告

  • B.

    乙公司向客户寄送价目表

  • C.

    丙公司发布的招标说明书

  • D.

    丁公司发布的符合要约条件的商业广告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选项A、B、C当选;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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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2024年2月1日,赵某与甲签订机器购买合同,约定3月1日前交付,机器价款10万元,赵某支付定金3万元,签订合同后赵某支付定金。甲公司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机器,导致赵某发生经营损失1万元,赵某要求甲公司最高返还金额为(    )。

  • A.

    3万元

  • B.

    4万元

  • C.

    5万元

  • D.

    6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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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最高额抵押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 A.

    抵押权人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额高于最高限额的,抵押权无效

  • B.

    最高额抵押权只需首次登记即可设立

  • C.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时,最高额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 D.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一般不得转让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即最高限额内的债权,仍享有抵押权。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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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

    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B.

    人民法院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 C.

    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可以裁定移送给上级法院

  • D.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选项A、B、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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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陈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约定,陈某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以价值100万元的M设备出资。陈某遂向乙合伙企业(下称乙企业)订购一台M设备,约定7月20日交付设备,若迟延交付设备需支付4万元违约金。陈某住所地为P县,乙合伙企业住所地为N县,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为Q县。

7月20日,乙企业未按期交付设备,陈某催告乙企业交付,乙企业表示因核心配件缺失而无法交付。乙企业为支付违约金,向陈某签发一张现金支票,记载付款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7月30日,陈某得知乙企业已经生产出M设备,要求乙企业继续履行合同,乙企业以已经支付违约金为由拒绝交付。

因乙企业未交付设备,陈某未按期交付出资,甲公司未能按期生产。2024年8月10日,甲公司要求陈某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并就甲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8月15日,陈某聘请搬家公司到乙企业仓库强行运走一台M设备。

8月16日,乙企业更换合伙事务执行人后,向Q县法院起诉主张与陈某的合同无效。理由是前合伙事务执行人超越权限与陈某订立合同,陈某对合伙协议的限制不知情。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结合民事诉讼、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物权法、合同法、票据法等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支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无效。根据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要求2]
答案解析:

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要求3]
答案解析:

陈某强行拉走设备不享有所有权。根据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陈某找人强行运走设备,属于非法占有,并非“出卖人交付动产”,因此陈某不能取得所有权。

[要求4]
答案解析:

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5]
答案解析:

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双方没有实际履行合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Q地,因此乙企业向Q地法院起诉不符合规定。

[要求6]
答案解析:

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陈某不知道合伙协议的限制,是善意第三人,因此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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