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居民企业2023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70/(1-8%)×8%×25%×20%=1.61(万元)。

甲商场采用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商品,规定以150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购买微波炉的客户可获赠一个价值200元的微波炉专用饭盒;2023年该商场一共销售了100个微波炉,取得收入150000元。则该商场在计算2023年企业所得税时,应确认微波炉的销售收入为( )元。
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销售收入;商场应确认微波炉的销售收入=150000×1500/(1500+200)=132352.94(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个人持有限售股中存在部分限售股成本原值不明确,导致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成本原值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一律以实际转让收入的( )作为限售股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
因个人持有限售股中存在部分限售股成本原值不明确,导致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成本原值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一律以实际转让收入的15%作为限售股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

关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用金额,不包括装卸费,选项A不当选;建设工程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总额,不能扣除分包金额,选项B不当选;对于由定做人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承揽人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定做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选项D不当选。

某市甲公司,2023年发生以下应税行为:
(1)5月份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其中运输合同注明运费30万元,保管合同约定保管费5万元,装卸费2万元;房屋租赁合同注明原值1000万元的房产出租给乙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合同约定5月31日交付使用,租期1年,年租金120万元。
(2)6月底自建的办公楼交付使用,其入账价值为1500万元(不包括电梯80万元)。
(3)7月份与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取得转让收入80万元,其中技术咨询费20万元。
(4)8月份股东会决定增资1000万元,增资款当月到账。
(说明:以上价格不含增值税,当地政府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的余值计算房产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运输合同印花税=30×10000×0.3‰=90(元);
保管合同印花税=5×10000×1‰=50(元);
租赁合同印花税=120×10000×1‰=1200(元);
三者合计=90+50+1200=1340(元)。
租赁房产应纳房产税=1000×(1-20%)×1.2%×5/12×10000+120×12%×7/12×10000=124000(元)。
应纳房产税=(1500+80)×(1-20%)×1.2%×6/12×10000=75840(元)。
技术转让合同应缴纳印花税=80×10000×0.3‰=240(元);
增资应缴纳印花税=1000×10000×0.25‰=2500(元);
两者合计=2500+240=27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