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B,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C,采取赊销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因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10月2日。


在关税税则中,预先按产品的价格高低分档制定若干不同的税率,根据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增减进出口税率的关税是(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1)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2)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下列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说法,正确的有( )。

下列关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B,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选项C,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金银首饰的成本利润率6%。2023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收入38.25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5万元,镀金首饰收入13.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1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6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1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5万元。
(3)接受消费者带料加工黄金首饰,消费者提供黄金成本26万元,取得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4.52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4)用4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42万元,当月最高零售价每条0.246万元,当月平均销售价格为0.235万元每条。
(5)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6.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应税首饰与非应税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的,不论是否单独核算,一并计算缴纳消费税。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38.25÷(1+13%)×5%=1.69(万元)
带料加工黄金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26+4.52÷(1+13%)]÷(1-5%)×5%=31.58×5%=1.58(万元)。
业务(4)以物抵债应纳消费税=400×0.246÷(1+13%)×5%=4.35(万元)。
应纳增值税=[(38.25+1000×0.05+4.52+400×0.235)÷(1+13%)]×13%-6.5=21.49-6.5=14.99(万元)。
选项A,带料加工、翻新改制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受托方交货时缴纳消费税,此时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受托方;选项BC,金银首饰改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后,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的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出口金银首饰不退消费税;选项E,只有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在零售环节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