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若甲公司因不服二分局征收环境保护税而提出行政复议,则应当以北安区税务局作为被申请人
- B、若甲公司不服二分局对其所作1万元罚款处罚,则可以以张某作为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
- C、若甲公司因不服二分局征收环境保护税而提出行政复议,则应当以二分局作为被申请人
- D、若甲公司不服二分局对其所作的行政处罚,则可以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 E、甲公司不能直接对二分局征收环境保护税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选项A、E,甲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因此属于违法行为。
选项B,责令限期改正不属于行政处罚。
选项C,“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属于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所列事项,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选项A,《发票管理办法》属于行政法规。
选项B、D,行政处罚属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裁量行政行为。
选项C,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选项E,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选项A、B,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9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本题中,对于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是对张某追征,无权对甲公司征收。
选项C、E,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张某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生产、经营纳税人。
选项D,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选项A、C,申请人对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审理委员会所在税务机关(北安区税务局)为被申请人。
选项B,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象是甲公司而非张某,因此该行为并未侵犯张某的合法权益,不能以张某的名义申请复议。
选项D,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选项E,申请人对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选项A,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选项B,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选项C,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选项D,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行政处罚的设定规则:
(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选项D)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选项B)
(4)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选项A)
(5)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6)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选项C)

选项A,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选项B、C、D,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选项A,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能解除转租合同。
选项B,合同解除有溯及力,是指解除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合同如同自始未成立。合同解除无溯及力,是指合同解除仅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有效。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必须在一定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仓储合同等。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
选项C,法定解除权属于形成权。
选项D,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选项E,丙行使法定解除权,其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选项A,转租合同未经丙同意也有效。
选项B、D,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案例中租期不到六个月,可采用口头形式,也可采用书面形式。
选项C,无人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则合同成立。
选项E,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选项A,乙丙的买卖合同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因此指示交付时丙没有取得所有权,是在付清价款后才取得所有权。
选项B、E,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甲承租无人机至10月31日,故丙在租期届满前,不能要求甲交付无人机。
选项C,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6月20日乙通过指示交付的方式将无人机进行交付,交付后风险转移给丙。
选项D,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6月2日买卖合同成立,双方未约定履约时间,则丙此时起随时有权请求乙交付无人机。
选项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B,丙与丁没有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丙不能找丁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C,甲是承担合同责任,戊是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并不是连带关系。
选项D,甲丙之间有租赁合同,甲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不能向丙交付无人机,丙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E,监护人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

选项A、D、E,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公司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选项B,本题中涉及的是合同的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
选项A,甲利用其关联公司进行虚假交易将其出资转出,构成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出资人不得抽逃出资。违反规定的,股东或者出资人应当返还。
选项B,增加注册资本属于股东会的职权。
选项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D,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原因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题中,无法判断明月公司已经具备了破产原因。此外,破产申请人包括债务人、债权人、依法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以及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原则上股东无破产申请权。
选项E,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A、E,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资或者减资,应当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选项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除外。
选项C,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项D,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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