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0年8月,某省南华市北安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下简称“二分局”)对辖区内甲公司(张某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其一,甲公司未妥善办理财务人员工作变动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收到二分局依法送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甲公司即在限期内完成纳税申报。经查,甲公司此前均能够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其二,甲公司与买卖合同相对人发生合同纠纷,拒绝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人为此向税务机关实名举报。二分局接到举报后查明,甲公司已经按照未开具发票收入对该笔销售业务申报缴纳增值税,遂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对甲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其三,2023年2月,甲公司将尚未分配的利润10万元转增为实收资本,并办理变更登记。对此,二分局依据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认定公司股东张某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缴纳2万元个人所得税。甲公司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遂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9条规定,对甲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处以1万元罚款。其四,甲公司将部分炉渣和煤灰固体生产废物作为水泥原料进行综合利用,其余废料堆放在市区。环保部门认定,甲公司排放固体废物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并将计税依据和应征税款书面通知税务部门。因涉案税款较大,案件由北安区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予以处理,二分局依据审理意见向甲公司送达征税文书,责令其在15日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下列关于对甲公司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行为认定和处理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甲公司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并非故意,因此不构成违法
  • B、二分局责令甲公司限期改正,属于税务行政处罚
  • C、甲公司行为属于“首违不罚”情形,二分局对甲公司可以不予罚款
  • D、甲公司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 E、二分局只有证明甲公司具有主观过错,才能认定其行为构成违法
[要求2]下列关于对甲公司发票违法行为处理及其依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二分局对甲公司进行处罚所依据的《发票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
  • B、二分局对甲公司处以罚款属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 C、即使甲公司缴纳罚款后拒绝对该笔销售业务开具发票,二分局也不能对其再次处以罚款
  • D、二分局对甲公司处以罚款属于裁量行政行为
  • E、若甲公司缴纳罚款后拒绝开具发票,则二分局应当对其直接处罚,否则构成行政不作为
[要求3]下列关于征税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若张某拒绝缴纳个人所得税,则二分局有权对甲公司予以追征
  • B、二分局无权对甲公司征收个人所得税
  • C、若甲公司未按期缴纳环境保护税,则经批准,二分局有权对甲公司强制执行
  • D、若甲公司未按期缴纳环境保护税,则经批准,二分局有权对甲公司实施税收保全行为
  • E、若张某拒绝缴纳个人所得税,则经批准,二分局有权对张某强制执行个人所得税税额
[要求4]下列关于对甲公司予以行政救济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若甲公司因不服二分局征收环境保护税而提出行政复议,则应当以北安区税务局作为被申请人
  • B、若甲公司不服二分局对其所作1万元罚款处罚,则可以以张某作为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
  • C、若甲公司因不服二分局征收环境保护税而提出行政复议,则应当以二分局作为被申请人
  • D、若甲公司不服二分局对其所作的行政处罚,则可以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 E、甲公司不能直接对二分局征收环境保护税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本题来源:真题卷(二)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E,甲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因此属于违法行为。

选项B,责令限期改正不属于行政处罚。

选项C,“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属于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所列事项,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要求2]
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发票管理办法》属于行政法规。

选项B、D,行政处罚属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裁量行政行为。

选项C,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选项E,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要求3]
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A、B,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9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本题中,对于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是对张某追征,无权对甲公司征收。

选项C、E,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张某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生产、经营纳税人。

选项D,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要求4]
答案: A,D,E
答案解析:

选项A、C,申请人对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审理委员会所在税务机关(北安区税务局)为被申请人。

选项B,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象是甲公司而非张某,因此该行为并未侵犯张某的合法权益,不能以张某的名义申请复议。

选项D,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选项E,申请人对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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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关于行政法渊源效力冲突解决方案中,正确的是(  )。
  • A.行政法规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和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由国务院裁决
  • B.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直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 C.地方性法规优先于部门规章
  • D.部门规章优先于地方政府规章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选项B、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选项D,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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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除有特别约定外,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入伙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
  • B.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地位不同
  • C.新合伙人入伙应经合伙企业2/3以上合伙人同意
  • D.原合伙人有义务告知新合伙人合伙企业财务状况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选项B,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选项C,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选项D,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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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许可撤销和注销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行政机关可以注销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的行政许可
  • B.撤销和注销的法律效力相同
  • C.撤销属于程序性行为,注销属于实体性行为
  • D.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行政许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选项D),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选项A)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选项B、C,撤销与注销是不同的行政行为。撤销,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取消已作出并已开始生效的行政许可行为的效力,使其从成立时起就丧失效力。撤销与许可行为的合法有效相对应,该许可有瑕疵,撤销属于实体性行为。注销,是指行政机关基于特定情况的出现,依法消灭已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之效力的行为,是由于许可的实质效力已不存在而依法取消该许可的形式效力的行为。注销只是手续办理问题,它与颁发许可相对应,该许可或有瑕疵,或无瑕疵。注销属于程序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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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合同的成立必须基于当事人的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本案中乙趁甲酒醉昏睡之际,抓着甲的手,在其事先拟好的房产转让合同上按上甲的指印,甲并未作出出售房屋的意思表示。因此,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欠缺意思表示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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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撤销权除斥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因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除斥期间为1年
  • B.因受胁迫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除斥期间为1年
  • C.因受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除斥期间为90日
  • D.上述撤销权除斥期间自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算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撤销权作为形成权,受除斥期间的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选项A、C)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选项B、D)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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