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13年7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套总价值150万元的精密仪器设备,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7月8日,甲公司为筹集购买精密仪器设备的货款向丙公司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由丁公司和戊公司分别提供担保。7月9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但双方未约定保证的方式。同日,戊公司以价值80万元的房屋向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在甲、乙双方未约定交付地点的情况下,乙公司办理好托运手续,将该套精密仪器设备交付通达运输公司承运。在运输途中,发生山体滑坡,该套精密仪器设备全部毁损。下列关于本案损害赔偿及风险负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乙公司负担风险,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50万元货款
  • B、通达运输公司无须赔偿
  • C、乙公司有权要求通达运输公司赔偿
  • D、甲公司负担风险,应当向乙公司支付150万元货款
  • E、甲公司有权要求通达运输公司赔偿精密仪器设备
[要求2]如果借款期限届满,丙公司未获清偿,则下列关于丙公司债权行使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丙公司应当先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 B、丙公司应当先就戊公司的抵押担保实现其债权
  • C、丙公司只能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 D、丙公司可以就戊公司的抵押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 E、丙公司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时,丁公司可以依法行使先诉抗辩权
[要求3]下列关于甲公司与丙公司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及届满后相应法律效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若丁公司向丙公司进行了清偿,则丁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追偿
  •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若甲公司向丙公司进行了清偿,则事后不得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丙公司返还
  • C、甲公司与丙公司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于2015年10月8日届满
  •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若甲公司向丙公司作出了还款计划,则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
  • E、甲公司与丙公司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于2015年7月8日届满
[要求4]如果7月9日戊公司与丙公司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后并未办理抵押登记,则戊、丙之间的房屋抵押合同的效力应为(  )。
  • A、效力待定
  • B、可撤销
  • C、无效
  • D、可变更
  • E、有效
本题来源:真题卷(三)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B,D
答案解析:选项A、D,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甲公司)承担。选项B、C、E,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引起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要求2]
答案: D,E
答案解析:选项A、B、D,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既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也可以请求物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选项E,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要求3]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选项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进行的清偿并不属于不当得利,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C、E,2013年7月8日双方订立借款合同,借期3个月,所以诉讼时效从债务期限届满时起算,即从2013年10月8日起算。借款合同适用普通诉讼时效3年,因此至2016年10月8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选项D,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不涉及诉讼时效中止的问题。
[要求4]
答案: E
答案解析:

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如果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抵押权未设立,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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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可以以家庭作为投资人
  • B.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 C.必须由出资人自行管理企业事务
  • D.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相分离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B,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1个自然人(以家庭财产投资的,也只能以1个自然人名义投资)。

选项C,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选项D,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不分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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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民法典》第129条规定:“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下列关于该规定中的“事实行为”特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事实行为仅在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
  • B.事实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
  • C.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D.事实行为能引起民事权利的发生,亦能引起民事权利的变更或者消灭
  • E.事实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非表意行为,即事实行为,是指无须表示内心意思即依法发生民法效果的行为,如建造房屋、创作作品、拾得遗失物、先占、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等。因事实行为的法律效果由法律直接规定,无须行为人作出意思表示,故法律对行为人的主体资格并无严格要求,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皆可实施事实行为。选项B、E属于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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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人酒后无故殴打丁,导致丁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用3万元。事后甲多次前往医院看望丁并真诚道歉。丁鉴于甲的真诚悔过遂免除了甲的赔偿责任。下列丁索赔医药费的做法中,能获得法律支持的有(  )。

  • A.丁请求乙丙就2万元医疗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B.丁请求乙赔偿2万元的医疗费
  • C.丁分别请求乙丙各赔偿1万元医药费用
  • D.丁请求乙丙赔偿3万元医药费用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丁请求丙赔偿2万元医药费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本题中,丁免除了甲应承担的1万元份额后,乙、丙对剩余2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故丁可分别或共同请求乙、丙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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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保险类型中,属于社会保险的有(  )。

  • A.基本医疗保险
  • B.生育保险
  • C.基本养老保险
  • D.财产保险
  • E.人身保险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选项C)、基本医疗保险(选项A)、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选项B)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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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A,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选项B,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请求撤回破产申请。选项C、E,当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进行判断的标准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在向法院提出申请时,只要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无需考虑资不抵债问题。选项D,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要求2]
答案解析:

选项C,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判决针对实体问题,是否受理是程序问题)。

[要求3]
答案解析:

选项B,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更换。选项E,破产管理人由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要对法院负责。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C,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选项E,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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