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13年7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套总价值150万元的精密仪器设备,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7月8日,甲公司为筹集购买精密仪器设备的货款向丙公司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由丁公司和戊公司分别提供担保。7月9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但双方未约定保证的方式。同日,戊公司以价值80万元的房屋向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在甲、乙双方未约定交付地点的情况下,乙公司办理好托运手续,将该套精密仪器设备交付通达运输公司承运。在运输途中,发生山体滑坡,该套精密仪器设备全部毁损。下列关于本案损害赔偿及风险负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乙公司负担风险,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50万元货款
  • B、通达运输公司无须赔偿
  • C、乙公司有权要求通达运输公司赔偿
  • D、甲公司负担风险,应当向乙公司支付150万元货款
  • E、甲公司有权要求通达运输公司赔偿精密仪器设备
[要求2]如果借款期限届满,丙公司未获清偿,则下列关于丙公司债权行使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丙公司应当先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 B、丙公司应当先就戊公司的抵押担保实现其债权
  • C、丙公司只能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 D、丙公司可以就戊公司的抵押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 E、丙公司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时,丁公司可以依法行使先诉抗辩权
[要求3]下列关于甲公司与丙公司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及届满后相应法律效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若丁公司向丙公司进行了清偿,则丁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追偿
  •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若甲公司向丙公司进行了清偿,则事后不得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丙公司返还
  • C、甲公司与丙公司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于2015年10月8日届满
  •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若甲公司向丙公司作出了还款计划,则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
  • E、甲公司与丙公司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于2015年7月8日届满
[要求4]如果7月9日戊公司与丙公司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后并未办理抵押登记,则戊、丙之间的房屋抵押合同的效力应为(  )。
  • A、效力待定
  • B、可撤销
  • C、无效
  • D、可变更
  • E、有效
本题来源:真题卷(三)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B,D
答案解析:选项A、D,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甲公司)承担。选项B、C、E,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引起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要求2]
答案: D,E
答案解析:选项A、B、D,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既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也可以请求物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选项E,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要求3]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选项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进行的清偿并不属于不当得利,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C、E,2013年7月8日双方订立借款合同,借期3个月,所以诉讼时效从债务期限届满时起算,即从2013年10月8日起算。借款合同适用普通诉讼时效3年,因此至2016年10月8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选项D,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不涉及诉讼时效中止的问题。
[要求4]
答案: E
答案解析:

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如果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抵押权未设立,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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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形成权是指依权利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既存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如承认权、同意权、撤销权、解除权、抵销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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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行政案卷制度是行政决定只能以行政案卷体现的事实作为根据的一种行政程序制度,如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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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委托乙出售一辆汽车,并向乙出具授权委托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乙的代理行为中,属于效力待定行为的有(  )。
  • A.乙以甲的名义与自己签订汽车买卖合同
  • B.乙与丁恶意串通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汽车卖给丁
  • C.乙以甲的名义与委托其买房的丙签订汽车买卖合同
  • D.乙不知甲意外去世,以甲的名义将汽车卖给他人
  • E.乙在甲取消委托后,仍向他人出示尚未被收回的授权委托书售出汽车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选项B,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选项D,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选项E,代理权终止之后的代理属于无权代理,但是表面上有有权代理的表征即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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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撤销权人对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主张撤销时,其撤销意思表示的相对人包括(  )。

  • A.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 B.实施欺诈的第三人
  • C.实施欺诈的对方当事人
  • D.实施胁迫的第三人
  • E.实施胁迫的对方当事人
答案解析
答案: C,E
答案解析: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是指由于存在法定的重大意思表示瑕疵而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与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对方当事人为撤销意思表示的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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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A,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选项B,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请求撤回破产申请。选项C、E,当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进行判断的标准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在向法院提出申请时,只要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无需考虑资不抵债问题。选项D,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要求2]
答案解析:

选项C,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判决针对实体问题,是否受理是程序问题)。

[要求3]
答案解析:

选项B,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更换。选项E,破产管理人由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要对法院负责。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C,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选项E,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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