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处罚设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部门规章可以设定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B.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 C.税收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警告的行政处罚
  • D.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行政处罚的设定规则:

(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选项D);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选项B);

(4)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选项A);

(5)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6)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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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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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涉税犯罪中,犯罪主体只能是纳税人的是(  )。
  • A.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B.逃税罪
  • C.逃避追缴欠税罪
  • D.抗税罪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犯罪主体是纳税人;逃税罪的犯罪主体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抗税罪的纳税主体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主体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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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张某在某网红街经营烧烤店,经营红火,竞争对手李某羡慕至极心生怨念。一日,张某闭店后,李某醉酒后,来到该烧烤店,用一块砖头将烧烤店玻璃打碎,并要往里投放燃烧的酒瓶,准备放火,恰张某有事临时返回,看到李某要点火烧自己的店铺,遂张某将李某摁到地上,导致李某的手肘骨折。则张某的行为属于(  )。
  • A.紧急避险
  • B.侵权行为
  • C.自助行为
  • D.正当防卫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针对实施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本案中李某实施侵害的行为正在进行,张某为了自身利益而制止李某,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自助行为通常认为是侵害行为实施完毕之后采取的。本案李某的侵害行为正在进行,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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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人权利和义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 B.有限合伙人不享有对普通合伙人入伙和退伙的表决权
  • C.有限合伙人在对外交往中可以代表合伙企业
  • D.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D,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由于有限合伙人并不参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所以,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选项B,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选项C,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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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3月5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将一幢房屋出卖给乙,双方约定两周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3月15日甲又在该房屋上为丙设立了居住权,丙对甲乙房屋买卖合同并不知情,同日,双方办理了居住权登记,丙随即搬入该房屋居住。3月20日,甲乙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乙即要求丙返还占有、搬出房屋,遭丙拒绝,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事实的法理分析中,正确的有(  )

  • A.3月15日,丙继受取得用益物权性质的居住权
  • B.3月15日,甲在案涉房屋上为丙设立居住权,构成无权处分
  • C.丙对甲乙房屋买卖合同并不知情,故可善意取得居住权
  • D.乙可基于其对房屋的所有权而请求丙返还占有、搬出房屋
  • E.3月20日,乙继受取得附有居住权负担的房屋所有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E
答案解析:


选项B、C,3月15日,甲为丙在房屋上设立居住权时,并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仍属于甲,甲属于有权处分,不构成善意取得。

选项D,3月15日居住权设立在先,3月20日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在后,所以乙不能基于其对房屋的所有权而请求丙返还占有、搬出房屋。

选项A、E,民事权利的继受取得方式分为转移型继受取得和创设型继受取得。前者是权利原封不动地自前手转移至后手(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后者权利前手对其权利予以权能分高的结果(丙继受取得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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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即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B.债务人为他人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债权人即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C.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
  • D.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
  • E.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即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选项A,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选项B、E,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选项C,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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