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甲、乙、丙出资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下列事项中, 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
  • A.甲拟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 B.甲拟向丁出售合伙企业的一处厂房
  • C.甲拟聘任乙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 D.甲拟向乙转让自己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本题来源:注会《经济法》真题(二)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选项 A 当选。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选项 B 当选。④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选项 C 聘任的是合伙人乙,不当选。(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无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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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根据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进而形成的有机联系、内在统一的整体,选项 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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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民法上的法律事实
  • B.民事法律行为的目的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内心的动机
  • C.定金合同是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 D.票据行为是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有目的的行为,是当事人欲达到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此处的目的仅指当事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不包括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动机,选项 B 不当选。定金合同属于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票据行为属于要式民事法律行为,选项 C、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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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上市公司因被证券交易所标记 *ST,股东会决议主动退市。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主动退市程序和法律效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甲公司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 B.甲公司退市后不一定要进入全国股转系统交易 
  • C.甲公司主动退市后,其股票前应冠以“退市”标识 
  • D.甲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退市决议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退市申请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1)主动退市,是指基于上市公司意思自治或其他非强制情形下的终止上市。相比强制退市,主动退市的特殊之处在于:①主动退市公司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而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股票会在其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选项 A 当选、选项 C 不当选。②主动退市公司并不一定要进入全国股转系统交易,而是可以选择在(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其股票,或者依法作出其他安排,选项 B 当选。(2)上市公司决定主动退市的,应在股东会作出退市决议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退市申请,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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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涉嫌达成纵向垄断协议的经营者提出的下列抗辩理由中,能够免除相关反垄断法律责任的有(  )。 
  • A.纵向垄断协议涉及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 
  • B.纵向垄断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 C.纵向垄断协议符合豁免的条件 
  • D.达成纵向垄断协议的经营者满足安全港规则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对于《反垄断法》明列禁止的两种纵向垄断协议,由法律假定其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但行为人依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可以提出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抗辩(选项 B 当选),也可以提出豁免抗辩(选项 C 当选)。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并符合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安全港规则),亦不予禁止(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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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2 年 12 月 15 日,甲房地产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无人提出重整或和解申请,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并公告。 

管理人在清理甲公司债务过程中,发现如下情况:

(1)2021 年 8 月,甲公司大股东张某控制的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 2 000 万元,借期 12 个月;甲公司以 10 套在建房屋抵押担保上述借款,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 万元。抵押担保设立后,因甲公司资金短缺,工程一直处于停工状态。2022 年 8 月借款到期后,乙公司未能按期还款。甲公司被宣告破产后,上述 10 套在建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 1 800 万元。丙银行主张对拍卖所得款优先受偿,并要求将剩余 200 万元本金、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列入普通债权清偿。

(2)10 套在建房屋拍卖后,承建该房屋建设项目的丁公司主张尚有 300 万元的建设工程款未支付,请求优先从拍卖价款中获得清偿。 

(3)税务机关得知甲公司破产后,提出甲公司在破产受理前尚欠税 400 万元。该欠税在破产受理前产生 25 万元滞纳金,破产受理后产生 10 万元滞纳金。税务机关要求上述欠税款和滞纳金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获得清偿。

2023 年 2 月,甲公司主张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是受房地产、金融政策影响。当前,国家对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公司的经营状况将有好转。因此,甲公司拟请求人民法院将破产清算程序转为破产重整或者破产和解程序。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丙银行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破产企业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企业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企业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

[要求2]
答案解析:

丁公司的主张成立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 的价款优先受偿

[要求3]
答案解析:

甲公司在破产案件受理前产生的所欠税款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但甲公司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不享有与欠缴税款相同的优先受偿地位

[要求4]
答案解析:

税务机关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欠缴税款的滞金应当停止计算,在破产程序中不得作为破产债权清偿

[要求5]
答案解析:

甲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不能转为破产重整程序

甲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不能转为破产和解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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