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注会《经济法》真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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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叔侄二人私自创设的“经营权”不具有物权效力,选项 A、B 不当选。叔侄二人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属于有效约定,具有债权效力,叔叔无正当理由不得请求侄子返还店铺,选项 D当选、选项 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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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选项 B、C 不当选;破产企业的职工享有破产重整的申请权,破产企业职工提出重整申请的,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会议多数决议通过,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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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我国目前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区别管理原则,即经常项目开放(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部分管制,选项 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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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表见代理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代理人无代理权,选项 A 当选。(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选项 C 当选。(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即存在代理权的外观,选项 B 当选。(4)相对人基于这种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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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可以不经定作人同意,选项 B 不当选。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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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丙银行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破产企业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企业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企业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
[要求2]
答案解析:
丁公司的主张成立。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 的价款优先受偿。
[要求3]
答案解析:
甲公司在破产案件受理前产生的所欠税款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但甲公司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不享有与欠缴税款相同的优先受偿地位 。
[要求4]
答案解析:
税务机关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欠缴税款的滞金应当停止计算,在破产程序中不得作为破产债权清偿。
[要求5]
答案解析:
甲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不能转为破产重整程序。
甲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不能转为破产和解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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